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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14日 星期五

工會論壇─投書

工會論壇─投書

  身為校園勞動者的你,可能對於自己的勞動條件有什麼意見或是想要表達的,台大工會歡迎你投稿到工會通訊,對於學生勞動或是校園勞動制度的改革有任何想法,我們也歡迎你投書到通訊。

投書請寄到工會電子信箱(ntu.labor.union@gmail.com)或私訊至工會粉絲頁(http://www.facebook.com/ntu.laborunion)




總編輯:
法律四     蔡維哲

文字編輯:
人類四     徐苡庭
人類四     陳 瀅
社會碩一    廖明中
人類碩一    賴奕諭
社會博一    林凱衡
電子所碩二   蔡宗翰
生醫電子所碩二 蘇為碩


美術編輯:
人類四     林必修
臺文碩二    郭瑾燁

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介紹

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介紹
◎賴奕諭

  一般來說,我們對於工會的認知多半是以職業做為分類依據,但今天我所要介紹的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在台灣卻是一股非典型的新興崛起勢力。他們在今年五月底為成立工會所舉辦的記者會,吸引大批媒體、刑警與移民署官員到場,因為這是全台灣第一個由外籍漁工所組成的工會。

  2011年5月1日工會法修正施行,修正後之工會法放寬會員國籍限制,讓外籍勞工亦可組織、加入工會,同時也有被選舉擔任理、監事的權利。因為這樣的契機,使得工會前身的菲律賓Ilongot同鄉會得以轉型成今日的樣貌。首任秘書長李麗華參與工會整個從籌組到正式成立的過程,她認為法源的鬆綁並不表示外籍勞工就能夠非常便利的成立工會,實際上在申請過程中卻是困難重重。根據天亞社對她的訪談,會員的居留證件被扣在仲介商和僱主手上,漁工祇有影印本,用久後模糊不清,他們填寫表格時要認清字母很困難。加上每人必須有中文姓名,替八十九位創會會員填表,實非易事。此外,所有中文公文、新法令、章程都要譯成菲律賓語,才能夠為菲籍漁工所理解。

  目前工會亟欲解決的問題是漁工19000元的底薪時常被仲介亂扣。明明吃、住都在船上,每個月卻都要被額外扣除3500元的「膳宿費」,有些仲介甚至會再收取1500到1800元的「服務費」。外籍漁工們真的從仲介手上拿到的薪水,往往只有幾千塊而已。除此之外,更別說工時過長、沒有加班費的情況。由於出海作業很難劃分工作與休息時間,有些雇主也不願讓漁工休假。

  此外,根據官方統計台灣約有六千多名外籍漁工,最多是印尼人,其次才是越南人和菲律賓人。然而,目前工會主要成員與幹部皆以菲律賓籍漁工為主,其他如印尼、越南等國的外籍漁工因語言不通而有溝通上的阻力。李麗華在接受破報專訪時也提到,「既然法律已經通過,應該要將《工會法》做不同語言的全盤翻譯,讓他們可以用自己的語言接觸到台灣法律,讓外勞知道可以組織工會,自己長出力量。」換言之,我們必須要讓外籍漁工們能夠透過讀懂法案、公文以瞭解自己的權益,如此也才能夠克服現在因為語言而使得不同國籍的漁工無法更有效率串聯起來的問題。

  即使如此,我們還是可以見到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成立的後續發酵:高雄港和屏東縣東港等港口區的外籍漁工也因此開始籌備外籍漁工的工會。這將會是一個不同於以往的工會想像,它提醒我們勞工並非完全同質性的群體,必須適時適地的瞭解、認識該群體內部的性質與差異,才能夠發展出適切的工會制度。

參考資料
低薪還扣膳宿費 宜蘭外籍漁工抗爭
菲籍漁工為自救組成台灣首個外勞工會
兄弟,我早就認識你了: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成立

他山之石─英國教師罷工

他山之石─英國教師罷工
◎徐苡庭

  今年(2013)英國大學和學院工會(the University and College Union)與聯合工會(Unison and Unite)會員進行投票,分別以62%與54.4%的贊成率,宣布在10月31日進行為期一天的罷工,當日所有相關學術行政相關業務均取消,學院大樓則關閉。這次罷工主要原因是連續五年的減薪,自2009年來已減少13%,女性員工甚至少了14%,加上與學校拉鋸的談判破裂,工會拒絕校方給員工加薪1%的提議,並指出薪資不平等發放,全國有幾千名員工的薪水還不及基本生活工資(Living Wage,指一個人有全職工作、薪水能足夠支付基本花費並享有尊嚴健康的生活),大學和學院向研究生與國際生的收取的學費,足以支付員工們的薪水。關於薪資減薪問題,此次行動是繼2006年來的第一次行動,繼2011年大學老師就退休金問題舉行罷工後的首次罷工。校方宣稱此次罷工影響不大,並對工會的決定感到失望,指出1%是個合理的調漲,但工會表示此次的行動將影響到全英國149所大專院校,並已獲得群眾的支持。

  勞委會於今年4月11日訴願裁定裡,承認兼任教學助理、研究助理(RA)、國計劃臨時工,都是受雇於台大的勞工。台大校方卻在6月向勞委會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訴願決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則在11月7日判決台大敗訴,更加確定了研究生具有勞動者的身分且享有勞動權益,英國罷工說明了全球經濟蕭條不該成為勞工減薪的原因,勞工們,包括全台超過10萬名的研究生,更不應該讓「共體時艱」一詞忽視自身權益。


【英國大學和學院工會(the University and College Union)簡介】

  1904年200位倫敦地區的教授與講師組織了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 Teachers,會員招募從倫敦地區逐漸擴展到北邊利物浦、約克等城市。1976年英國幾個小型教師工會合併,為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Teachers in Further and Higher Education,在2006年這兩個工會合併為英國大學和學院工會,擁有120000名會員,是全球最大的高等教育工會,會員包括英國大專院校的研究人員、教授講師、技工、行政人員與研究生。


影像來源 http://www.bbc.co.uk/news/education-24726743


前言

前言
◎蔡維哲

  一個月眨眼就過了,這個月中發生了許多大事,其中最重要的莫過於行政法院正式駁回台灣大學向勞委會提起的訴訟,再一次確認了「兼任研究助理」、「研究計劃臨時工」、「教學助理」三類,都是與台大校方有雇用關係的勞工。這是歷史性的判決。但我們也不能就此掉以輕心,台大仍然有可能會上訴。就此針對台大的種種荒謬言行,張勝涵在「從特別權力關係到做自己的主人:臺大學生組工會!」一文中有精闢的分析。接著延續過去的傳統,本次通訊也同樣採訪了一位資訊系、一位機械所的同學。而我們的海外特派員,徐苡庭,也為我們帶來英國大學與學院工會罷工的最新報導。當學校步步進逼時,或許有一天台大工會也必須以罷工向校方抗議!把場景拉回台灣,賴奕諭則為我們介紹了第一個由外籍移工所組成的宜蘭漁工職業工會,這也同樣是台灣工運歷史上重要的一刻。接著再把眼光拉回與台大學生也有相關的醫學生,一群熱血的醫生組成了醫療勞動條件改革小組,希望能讓醫療勞動環境變得更好。最後,則是一位不具名的讀者投稿工會論壇向我們分享他對台大律師「零用錢」的看法。若各位也有對什麼議題有看法,也歡迎投稿至工會通訊!

2014年1月12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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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四     陳 瀅
社會碩一    廖明中
社會碩一    黃佳玉
大氣碩一    陳梁政
人類碩一    賴奕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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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文碩二    郭瑾燁

工會通訊投稿──罷工與假火警的啟發

工會通訊投稿──罷工與假火警的啟發

◎張韶韻

  星期三上午尤其緊湊,兩門課相連,早上九點一路上到下午一點,中途並沒有下課時間,只有不要命的跑堂。一如往常,我的靈魂在東亞都市發展史結束後獲得救贖,狂叫一節課的胃也將獲得撫慰。和同學閒聊的同時,我走下樓梯,但是卻為外頭的景象震懾。學校的羅素校區只有兩棟大樓,大樓中間夾著不大不小的廣場,平時中午廣場總是人來人往,但也稱不上擁擠,再加上每日免費印度食物的排隊人潮,倒也還能穿梭於人群之中。然而今天的廣場卻人聲鼎沸,有如百貨公司前一線歌手獻唱的擁塞一般,放眼望去全是人頭。 我的第一個聯想是:這次換誰罷工了?

  亞非算得上一所左派思想盛行的學校,在課堂上可以大批資本主義,教室外頭則可見各種左翼浪潮。然而即便大咖學者來訪,我也不曾在「校園」裡頭看見這般人潮。抬頭一看,學校階梯上又站著五六位穿著螢光背心的壯漢,其中一個手持大聲公,他對著麥克風嚷嚷著,但我聽不懂內容是什麼。我和同學毫無頭緒,她只說了: Seriously? I am dying to go to the loo! 人群完全打亂我排免費印度食物的計劃,悻悻然離開之餘,我聽見男孩說不久前學校的火災警報發狂似響起。我只有暗自想著:到底又是哪個猴死孩子觸動火災警報?英國的火災警報器和疏散措施都不是開玩笑的誇張,但往往是虛驚一場,幾乎已淪為放羊的孩子。懊惱之餘,我決定放棄免費食物,前往兩條街外的鬧區覓食。

  亞非學院雖然位於倫敦市中心,但整個倫敦大學其實自成一個Bloomsbury文教區。我習慣穿過參議院圖書館,一路直抵Tottenham Court Road,那裡可以找到心目中全倫敦最物美價廉的食物。轉過第一個彎我變傻住了,今天參議院圖書館的大門被人群給擋住了,看見旗子我才想起今天倫大清潔工罷工。倫大的清潔工爲約聘制,缺乏工作保障,他們最近發起Justice for Cleaners的運動,訴求爲病假、帶薪休假,以及退休津貼。我先前並不了解倫大清潔工的約聘機制,但若是沒有上述三項福利,那倫大的待遇也未免太糟糕。所以清潔工今天全體罷工,我本以為就是「廁所沒人掃,若要乾淨廁所請徒步前往大英博物館」的不便而已,但想不到他們也封鎖了參議院圖書館的入口。此時我再度悻悻然,只好繞遠路覓食。

  一路上挨著饑餓吹著冷風,頓時發現看似平常的生活節奏竟是如此容易被打攪。假火警是突發事件,而清潔工罷工則是預先計劃。原本計劃好的下課後覓食,覓食後奮戰葛蘭西完全因為這兩件事而變得不可行。好比迴路一般,電源輸送正常,然而中途卻遇上了短路,此時整個體系完全罷工。也只有在這時候我意識到自己是多麼依賴清潔工與圖書館,前者提供了乾淨整潔的廁所,後者則提供我與葛蘭西約會的場地。換言之,若要別人意識到你的重要性,你必須要能夠阻礙對方的生活,比如清潔工在正常上課日罷工,讓大家知道沒有乾淨廁所可用有多痛苦。

  反觀這陣子鬧得兇的英國高教薪水問題,繼萬聖節罷工之後,下週二將再度罷工,然而我懷疑此舉的實質效用。先說罷工,這裡罷工簡直比台灣放颱風假還頻繁。作為一個學生,我對於教授罷工爭取加薪這件事內心有些矛盾,一則認同教職員應當獲得合理待遇,另一則卻對於無法無天的英國學費感到擔憂。但實質上我到底受到什麼影響?其實影響幾近于零。罷課就罷課,反正倫敦圖書館多的是,學校的不開,那我去大英圖書館也無妨,大不了放自己一天假,整個人投入快播的懷抱。昨天聽聞星期二將再度罷課,我心中其實以高興居多,畢竟這意味我賺到一天的時間寫報告。在經歷清潔工與假火警之後,我對於教授罷工的實質效用更加懷疑,畢竟全校罷工並沒有辦法擾亂節奏或體系,反倒是直接終止體系運作。當外頭還有千千萬萬資源或系統可循時,那麼一個體系停止運轉根本不痛不癢。就像是電視機一般,如果電視機徹底壞掉且打不開,這時人們頂多咒罵一兩句,然後便轉身開始玩電腦;但是如果電視機開了且偶像劇播到一半而螢幕開始閃爍,那麼這時人們肯定會勃然大怒,因為看不到男女主角到底有沒有接吻!所以,學校罷課就像是電視機壞掉一般,固然重要,然而有其他的替代方案可循。相比而言,清潔工與假火警就像是不靈光的電視,某種程度上是奪取了人們手中的主控權,讓你發現自己其實被別人牽著鼻子走。

  結論是,罷工也是種藝術,你必須罷得讓人發現你的重要。而我究竟在罷工當中損失了什麼?一頓免費印度料理,一小時與葛蘭西約會的時間,不過卻也得到生活中的小啟發。


同情之外_看見關廠勞工與青年世代的勞動處境

同情之外_看見關廠勞工與青年世代的勞動處境

◎蔡宗翰、黃佳玉

  去年夏天引發社會關注的華隆百日罷工,看似有了不甚圓滿的落幕。但是最近,華隆紡織公司卻有另一批工人,苦等十年,卻未領到分毫退休金。

  自1997年開始,華隆開始有著一系列的凍薪、取消年終獎金、部分員工無薪假、關廠轉移到東南亞,以及後期開始實質減薪的種種措施,讓員工自行離職,並惡意倒閉,逼迫員工轉往空頭公司,以減少員工退休金與年資。華隆罷工實際上共有兩次,除了去年廣為人知的百日罷工,2001年的抗爭中,在資方惡意打壓下,一名邱姓女工自殺。罷工悲戚落幕,原欲退休的工人只得到公司的一張「延遲給付同意書」,表示會延後支付退休金,等了十年,336名工人卻沒得到一點消息。去年,他們組成自救會,展開抗爭。他們夜宿勞委會與台北車站、提告資方、要求縣府協助、到行政院前靜坐,但至今,惡意脫產的資方則一面持續利用人頭公司獲利,一面裝死表示沒錢;政府則一再踢皮球,無任何實質協助。這些工人將年輕的氣力奉獻給社會,年老時卻得不到應得的尊敬。

  紡織,作為重要的民生工業,對於台灣戰後經濟的發展有十分大的貢獻。始於1950年代,在台灣民眾胼手胝足打拚之下蓬勃發展,1960年代開始銷往歐美市場,在70年代達到高峰,佔全國總出口值比率接近三成,有著幾近GDP兩成的貢獻,1975年更高達45.94%,是賺取大量外匯,創造台灣經濟奇蹟的重要產業。爾後雖然隨著產業型態的轉變,相較電子資訊產業,紡織業的成長漸緩,但直至今日仍是經貿支柱和創造匯率的主力之一。

  從華隆工會的抗爭歷史之中,我們可以看到在產業型態轉變,資金外移之下勞工的無奈與辛酸;但我們也可以看到在雇主的惡意欺騙之下,工人們的韌性,從團結動員和抗爭,一步一步爭取自己的尊嚴與應得的報酬,逼迫政府正視勞資不對等處境。勞工用青春投入在製造業,現在的我們在高度經濟發展下或許不用再投入製造業了,我們或許會覺得這些勞工的可憐與我們無關,甚至給予同情。但我們卻沒意識到,從勞基法到勞工代償基金,到建立勞退新制確保年資,這對於勞工的權益保障或許只是一小步,但卻是過往的工人們用血與淚打拚來的,才得以讓我們現在擁有相對公平的工作環境。

  且讓我們向前看,青年世代要面對的是另一種勞動條件,更為苛刻的勞動未來,科技業榮景不在,無薪假成為廠商規避人事成本的左道;大量的勞動派遣,企業用此來規避保險和人事成本,但勞基法卻缺少相對應的保障,讓弱勢勞工面臨工安意外、人力仲介的剝削問題;越來越長的工時與停滯的薪水,巨大的壓力壓在身上,過勞死時有所聞,但企業賺到的錢,卻鮮少回饋到員工,甚至政府的手上。過往的法規漏洞百出,新的法規卻付之闕如,我們面對的,是跟過去不同的勞動環境。

  回顧過去,華隆工會與關廠工人的抗爭,讓我們學習到工人的韌性與團結,看到如何爭取自己應有的尊嚴;權益,不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是要靠自己去掙來的,過往的工人用自己的青春,幫我們爭取到較為平等的勞資環境。然而,面對未來,我們將從事怎麼樣的勞動?面對人力派遣模式、非典型雇傭、責任制與22K,我們該怎麼維護自己的權益?勞工的權益需要靠自己爭取,加入工會,讓團結力量成為武器!

台灣基層護理產業工會介紹

台灣基層護理產業工會介紹

◎臺灣基層護理產業工會理事 張詠卿

一、組織緣起:


  護理人員這個職業因為第一線照顧身心不適的病人,所以總是被貼上「有愛心」、「有耐心」、「溫柔」…等看似正面的標籤,從受教育時期也就理所當然的被教導要「燃燒自己照亮別人。」種種的社會期待讓護理人員成為總是默默承受的一群,彷彿一旦站出來爭取自己的權益,就是企圖撕掉身上正面的標籤,成為沒有愛心,不懂施比受更有福的意義,看不見病人及家屬苦痛的自私鬼,也背叛了自己曾許下的南丁格爾誓詞。


  然而不知從何時開始,這些默默承受的護理人員在勞動現場受到越來越多的壓迫,理所當然的每天10-12小時的上班時間,受訓期越來越短,當學姐教導學妹的責任越來越重,為了評鑑每日無限時的加班製造假文件,因應醫院及政府政策利用自己時間被迫不求回報的在職進修、升等,當醫院人力不夠時不但違反勞基法工時上班,由當病人少時醫院為節省成本臨時通知放無薪假,當無薪假累積時數後還要自己賠錢買下回這些時數,”彈性人力與工時”、”跨科調動(兒科故成人科、整形外科顧腎臟科..等)”、”畸形班表”、”跨科人球(護士荒到關病房病人住不到真正病房,每個病房各種不同科別的病人都有,毫無專科可言,危及病人安全)”越來越重的工作負荷、越來越不合理的工作待遇讓許許多多的護理人員選擇失望的離開職場,也逼的護理人員們不得不站出來捍衛自己的權益。


  2011年時護理人員參加了五一勞動節的遊行,成功吸引媒體及社會大眾關注,也讓全台的護理人員逐漸了解到「護理」這個專業,值得更好的對待。而這場遊行讓許多對護理職場仍有期待且有動力的護理人員集結在一起,成立了「台灣護理人員諮詢協助團」藉由網路的力量召集更多的護理人員,也不斷的透過在北中南東舉辦籌備會、工作坊等活動捲動基層護理人員參與並藉由一次又一次的討論,了解基層護理人員實際面臨的壓迫及如何推動改變,在「人民民主陣線」及「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的協助下經過了一年多的籌備於2012年11月4日正式成立「台灣基層護理產業工會」。


二、組織方式:

「台灣基層護理產業工會」(簡稱基護工會)的組成幹部大多仍在臨床執業,秉持著即使沒錢、沒資源還是要做對的事情的堅持下,基護工會目前並沒有請會務人員,所有的會務由幹部們會員們分配、執行,並透過不斷的個案協助、勞教、工作坊、說明會以及抗議行動了解基層護理人員遇到的各種扭曲的職場現況及在爭取權益時實際上會遇到的困難。


  希望能夠確實捲動每一位想改變的基層護理人員實際參與基護工會,基護工會在訂定章程時決議採用會員制而非會員代表制,希望每個護理人員都能夠參與會員大會來檢視工會的運作,並透過設計「小群組辦法」來安排小組長擔任聯繫會員的工作。


  基護工會了解許多的護理人員一直以來都在等待一個改變,但我們也清楚「改變」並非透過少數人的力量就能達成,若護理人員只將工會視為另一個期待,把繳會費當成繳保護費,那最終工會可能又要在這些期待下像全聯會(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一樣讓他們失望了,因此我們在招募會員時都會希望會員思考「你能接受加入工會沒有任何好處嗎?而且還會有額外的工作負擔嗎?」、「如果加入工會你願意在工會裡做什麼?」…等問題,讓會員去思考自己與工會之間的關係並提起責任。工會成立的目的並不是要某些人成為英雄,而是希望每個護理人員都可以成為自己的英雄,在面對不合理的打壓時為自己挺身而出。


三、組織展望:


  基護工會從實際的案例中發現,護理人員所面臨到的畸形班表、變形工時、廉價人力、跨科調動…等職場慘境主要都是醫院為了精簡人力導致,而醫院把「節省成本以提高利潤」的重要性擺在「病人安全、勞動安全」前,再再的顯示醫院公司化的趨勢。而基護工會也發現如果不改變大環境,勞資爭議的個案永遠都接不完,工會若想要改變整體環境勢必透過參政取得更多的影響力去影響政策,也希望護理人員能夠透過參與工會從自身遭遇到的不合理對待中走出來,看見自己所面臨的問題跟這整個世代、整個社會中的勞動者遇到的問題一樣,而我們站在被壓迫同一端必須團結起來一起找出改變的辦法,並努力的去推動改變。


基護工會臉書粉絲頁:https://www.facebook.com/powerful.nurses
台灣護理人員諮詢協助團:http://ppt.cc/6hTN
基護工會電子信箱:powerful.nurses@gmail.com
會址: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181巷22號1樓

紐約大學研究生重新取得組織工會的權力!

紐約大學研究生重新取得組織工會的權力!

◎蘇為碩

  在工會通訊第十六期九月刊中,兩位作者徐苡庭、陳瀅曾詳盡地為讀者介紹紐約大學的校園工會-Graduate Student Organizing Committee-UAW(GSOC-UAW)的歷史和現況。文中曾提到,創立於1998年的GSOC-UAW,經過四年艱苦的奮戰以及美國國家勞資關係委員會(National Labor Relation Boards,NLRB)的肯認,在2002年正式獲得與紐約大學進行團體協約的權利,並訂立了一紙為期四年(2002-2005)的合約,是全美第一個和私立大學進行團體協約的研究生組織。可惜,好景不常,在2004年時,NLRB撤回了原先的裁決,改稱研究生不具勞工之特性,沒有組織工會的權利。據此裁決,在2005年合約過期時,紐約大學拒絕更新該份合約,也拒絕再次和工會進行團體協約。為了捍衛自身的權益,GSOC曾於2005和2006年發動罷工,而罷工行動也獲得學生會及教師工會的響應與支持,然而紐約大學校方並未針對這些壓力進行妥協與讓步。[1]

  儘管如此困頓與受挫,在這八年的日子中,GSOC-UAW並未被挫敗所擊倒。除了點狀的對校方發動抗議之外,GSOC-UAW並向NLRB投遞請願書,請求重新考慮先前的裁決。2011年,NLRB的紐約分會裁示否決GSOC-UAW作為紐約大學研究生之代表資格,但表示研究助理(Research Assistants,RA)和教學助理(Teaching Assistants,TA)可被視為勞工。為了進一步取得合法的代表地位,GSOC-UAW更於2012年向座落於華盛頓的NLRB總部再次投遞請願書。或許是對於請願結果感受到壓力,同年,紐約大學展示出了讓步的意圖,承諾願意讓教學助理(不含研究助理)取得協約資格,但前提是GSOC必須在數個議題上進行妥協和限縮。針對這樣的方案,GSOC-UAW堅持不願限縮任何權力並主張要保障每位研究生助理的勞動權益,因而斷然拒絕紐約大學校方的條件交換。[2]

  原以為雙方將會僵持至NLRB做出新的裁示,事情卻在這幾個月有了變化。今年的9月6日,五位紐約市長候選人聯合向紐約大學校長John Sexton發送了聲明信件[3],敦請校長基於延攬爭取一流人才進入學校服務/就讀之目的,改善校園內的勞動權益保障。信件中,一段話相當值得玩味:

“We value the contributions the university makes to our city as an institu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and as an economic engine. However, we find the years of delaying the rights of all graduate employees to choose union representation unacceptable and we encourage the university to do the right thing. None of us wants to have to continue to address this ongoing problem as mayor.”


  更有趣的是,其中一位起草者Bill de Blasio更在今年11月5日的紐約市長選舉中,以高達73.34%的得票率當選紐約市長。或許是有感於政治現實的改變,紐約大學和GSOC-UAW於11月26日聯合發布了一個官方聲明[4],聲明中校方表示只要大多數研究生助理投票支持GSOC-UAW作為具代表性之工會組織,校方將會肯認這樣的結果,並重啟團體協約機制。令人振奮的是,在12月12日的投票當中,GSOC-UAW獲得高達610票的支持,取得代表1247名研究生助理的正當地位。校方並承諾將在近期內進行團體協約的會議。[5]

  這樣的結果雖然轉折得有些不可思議,但對GSOC-UAW來說,八年來的抵抗與爭取總算在此刻開花結果。回首台大工會兩年多來的歷程,確實還有相當長的路要走。從GSOC-UAW的故事來看,建置的過程已實屬不易,要能爭取到實質協約權力則又更加的困難,希望諸位讀者能夠繼續支持台大工會的運作與努力,讓我們朝向更遠的將來一同前進。

[1]: http://ppt.cc/G6VD
[2]: http://www.makingabetternyu.org/gsocuaw/history/gsoc-uaw-timeline/
[3]: http://www.makingabetternyu.org/gsocuaw/wp-content/uploads/Mayoral-Candidates-Letter.pdf
[4]: http://www.nyu.edu/about/news-publications/news/2013/11/26/joint-statement-of-nyu-and-gsoc-and-set-uaw.html
[5]: http://www.nytimes.com/2013/11/27/nyregion/with-new-agreement-nyu-would-again-recognize-graduate-assistants-union.html?_r=0

實驗室安全?職業安全衛生法簡介

實驗室安全?職業安全衛生法簡介

◎蔡維哲

  台大內部的實驗室非常歧異,各個院系所組的不同,各個實驗室有不同的特色,危險程度也不一。在勞動法上規範勞動安全的主要法規範是職業安全衛生法,本文擬初步介紹職業安全衛生法。在防範未然的部分,主要是透過職業安全衛生法搭配勞動檢查法合併構成保護勞工勞動條件的主要規範。而當勞工實際受有損害,則可依據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可以向雇主請求賠償,並有一定的保障措施。


  最新的職業安全衛生法於今年七月業已公布,但可惜的是實際的實施日期仍未確定(由行政院決定),儘管如此,職業安全衛生法仍然相當值得期待。新通過的職業安全衛生法最引人注目的,首先是擴大保障工作者的安全,在過去的勞工安全衛生法對勞工身分,有一定的限縮,而修法後,保障的對象則大幅擴張。根據報導適用的人數從五百多萬人提升至一千多萬人。


  其次保護內容的擴大也很受矚目,在原本的舊法中,規範的僅限於工業部門的職業傷害,但在新法中將工作壓力、心理健康、夜半輪班等對勞工會造成影響的負面因素也納入保護範圍。不僅限於外在的生理傷害,內在的心理傷害納入考量並建有預防體系,雇主必須實施作業環境監測,並公開監測計畫,通報主管機關;在勞工人數達一定規模的事業單位必須設置專門的醫護人員對員工進行健康管理。

  第三則是針對特殊機械、設備、及化學品從源頭進行管理認證。對有危害性的化學品,提出風險評估並採取分級管理措施。而機械設備則有安全標準登錄系統。

  最後值得注意的是,也有特別保障婦女與少年的保護條款:妊娠中或分娩後未滿1年女性勞工,禁止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也應調整或更換工作等。雇主不可讓未滿18歲少年勞工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


  在台大中,實驗室條件情況複雜,仍待更進一步的探討各種情況,但無論如何在學生已經被肯認為勞工的現在,台大無疑有遵守職業安全衛生法和其他勞工保護法規的必要。在法律未正式實施前,台大何不走在全國大學之前,為全國大學立下最好的示範,成為真正的一流大學呢?

前言

前言

◎蔡維哲

  各位研究生、助理、與工讀生的工會朋友們好,轉眼間就要到學期末了,在工作與學業上是否還順利呢?在工作繁忙之餘不妨來看看工會通訊!在本期會訊中,首先我們簡單介紹了職業安全衛生法。其次,我們持續追蹤紐約大學工會運動的進度。非常令人振奮的是紐約大學的研究生即將和學校簽訂團體協約,是紐約大學工會運動向前邁進的一大步。無獨偶,英國倫敦大學亞非學院的清潔工與教職員因為薪資待遇太低而進行大罷工,感謝投稿者投稿工會通訊,給我們帶來第一手觀察。延續過去台灣國內其他工會的介紹,本期工會通訊則是介紹護理工會。最後,我們簡介回顧了在暑假引起巨大迴響的華隆罷工一事,並且思考與青年勞動者行動者之間的關係,而更能展望未來。若各位也有對什麼議題有看法,同樣也歡迎投稿至工會通訊!

2013年11月25日 星期一

工會通訊投稿

工會通訊投稿 
◎不具名讀者

2013/10/24 苦勞報導
拒認僱傭關係 台大告勞委會
工會要求立即撤告

  苦勞網提到「今日開庭,台大仍主張「兼任助理」與「教學助理」所從事活動,屬《大學法》下的「學習」活動,對於獎助學金的發放,台大則以「父母給予子女零用金」類比, 認為僅是提供從事活動之「誘因」,而非勞務對價,換句話說,仍拒絕承認校方與研究生間存在僱傭關係。」而在網路的宣傳當中,則被簡化為「台大說助理薪資是父母給小孩的零用錢」。不少人認為這種看法是荒謬的,或者說這種想法代表台大的保守,或者倒退,或者封建之類的思維。

  但是,我的疑問是,如果這個想法真的是荒謬的,為什麼「荒謬」的想法不能被台大及作為其代表的律師認識到?難倒他們都不瞭解把學校類比為家庭的荒謬性?假定我們認為,在這群人眼中,這樣的想法是合理的。那麼,這意味著,在他們的生活世界以及環境,這樣的想法是理所當然的,也就是說,他們有相符應於此種想法的生活及日常實作,而這種實作關係,乃是以「家庭關係」的方式呈現的。

  我們可以這樣來觀察:第一,老師如父母,這樣的想法乃是傳統想法固有的。我們雖然看到的行動者是勞委會與台大,但是實際上,中間薪水的中介人,主要是老師與學生(助理)的關係,師生關係被比擬成家庭關係,在觀念上不是沒有來由的。第二,或許存在的科系差異,據個人訪問朋友的經驗,生醫相關的實驗室,他們除了領一筆助學金3000元,還依附在老師的計劃底下,老師利用計劃的經費,提供個人6000元(碩士生)的助學金,學生的計劃乃是老師的大計劃下的子計劃,學生在其中既獲得了經濟利益,同樣也獲得了知識上的利益(即一個可以作的題目,以及未來可以預期的碩士學位),在這種情況底下,老師被認為是提供機會、提供生活補助、提供想法與計劃的人,老師在這種情況底下,的確是衣食父母,而學生在某種程度上,也不認為這樣的方式是剝削,由於助學金是從老師的計劃中撥出來的,視為實驗室給的零用金(而不是台大給的),用這筆錢作「自己的」實驗,似乎是可以接受的。

  如果從藍佩嘉對傳銷商所作的組織社會學的研究來看,傳銷商不只「銷」,更要「傳」,不是只有把「社會關係」(人脈、人際網絡)轉換為「經濟關係」(上線對下線),為了要維持組織生存,更要把「經濟關係」轉換成為「社會關係」,即以「擬家庭」的方式,作為意識形態的整合機制,來穩固經濟關係的再生產。(所以XX鑽石直銷商會說,這是我們家的誰誰誰,甚至一樣以兄弟姐妹之類的方式來稱呼彼此)。

  在前述的想法底下,我想指出的是台大的主張,並非不合情理,但卻不合時宜。並非不合情理,乃是因為從他們的角度來看,這是稀鬆平常的事,家長管小孩,作事給零用錢,因為他們平常都這麼作,所以他們講的理直氣壯。但是從勞動權益的角度來看,卻是不合時宜的,因為台大身為第一學府,不但不捍衛學生的權益與尊嚴,反而把學生及助理人員弱智化,當成小孩看待。這所大學何以能夠「貢獻這所大學於宇宙之精神」呢?或許,這所大學所教導我們的,乃是如何學習「甘願」地被剝削,像勞動動物般地活著,以便讓我們成功地適應這個「人吃人」的社會。萎哉台大。

  簡言之,我要說的是,以「家庭」之名,行勞動剝削之實,不是只存在於台大。實際上,整體的社會精神狀態,乃是默許整個社會以家父長的方式,支配我們的生活,政府成為非典型雇用的領頭人,而家長們吵架、犯罪、關說、毀壞憲政,都是大人的事。而公民不被視為公民,大家都被孩童化,成為無聲的人(in-fant)。不知不覺又想起「何謂啟蒙」的討論...。

參考文獻:
藍佩嘉. 2000. "人際關係與經濟活動的辯證:傳銷商的網絡建構與權力關係." 台灣社會學研究 4:1-50.

系所同學訪問

系所同學訪問
◎蔡宗翰

【台大資工系 劉同學】

  我們實驗室給的研究助理的錢是由教授把整年度所有經費集中後,再分配給各個研究生與博班學生,像我可能被當作某國科會計畫的研究助理,雖然契約上會有明定人事費,我並不知道人事費真正是多少,拿到的錢也不一定跟人事費符合,但因為碩士生基本上還是有三千至六千的薪水,且我們實驗室除了偶爾網路設備等維護之外也少有雜事,並不特別覺得教授在這方面有壓榨學生。

  但教授對於我們研究的要求非常嚴苛,除了周末還要跟學生開會跟上課,且動輒以言詞羞辱,剛開始有點難以適應;此外,教授經常覺得學生能進實驗室,之後出去可以找到好工作是他的努力,要懂得感恩,這點讓我有點感冒,但因為教授並沒有特別針對個人,且通常可以順利畢業,所以想說咬牙忍忍,兩年過去就算了。

【台大機械所 胡同學】

  我們實驗室經費來源有兩種,第一種是國科會計畫,第二種是跟公司接計畫,可能是直接或是透過研究中心;如果是國科會計畫的研究助理,基本上薪水的額度與發放時間很確定,但是跟公司的話,會有遲發的狀況,但薪水額度都跟事先與教授約定的一樣,雖然並不一定有簽契約,但教授並沒有因此而欺騙學生。

  但實驗室比較困擾的是雜事很多,像是幫教授準備報告投影片,合作型計畫的整理,幫忙系上雜務,實驗室經費的報帳等等佔去我們很多時間,且有時是非常緊迫需要立刻處理,可能得兩三天都得花在這上面,而教授也不一定會有額外的薪水或補助,這是讓我比較不滿的地方,但也不太敢跟教授提起。

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街頭與議會並進的醫學生嘗試

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街頭與議會並進的醫學生嘗試
◎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秘書部 金寧煊

  2011.05.01,一群本不相識的各校醫學生,在網路串連逗陣參加五一大遊行。我們在運動場合上認識了許多工會、工運的先進們,也認識了同為醫療環境努力的護權會(臺灣護理人員促進會)的朋友們。我們並未隨著活動落幕而解散。當天傍晚,我們在鄰近凱道的臺大醫院地下街聚餐,隨後決議形成組織,一起繼續為醫師的勞動權益打拚。

  現在這個組織叫作「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簡稱「醫勞小組」,與醫聯會(臺灣醫學生聯合會)緊密合作。醫學生在課業、醫師在工作之餘的組織運作雖然有限,但也逐漸形成分工,因應不同面向的挑戰(圖一)。從我們最熟習的街頭運動開始,五一之外也站上秋鬥的舞台;隔年(2012)的五一,在主辦單位的協助下,我們完成了工安帽的加冕儀式,並在醫院階前為全臺灣所有過勞的醫師默哀一分鐘。白袍搭上工安帽,乍看唐突,其實醫學生傳統以披上白袍作為「醫學專業主義」的象徵,而醫勞小組則主張同時應以黃色的工安帽詮釋「醫療勞動者」的身分。配戴工安帽的同時,也顯示著勞動者的脆弱不堪,需要更合乎人權、人道的保障。

  利用街頭曝光的機會,確實對外塑造了輿論的壓力;對內也吸引許多醫師、醫學生的注意。前者使我們得以往會議桌上進展,後者則有助於廣泛的問卷調查、甚至招攬新血。我們拜會過數名立法委員,獲得實習醫學生以技術生身分納入勞基法的提案支持,可惜因美牛、二代健保、馬王政爭等諸多「意外」,迄今已一年餘未能成功修法。不過立委們亦下指導棋,並且敦促行政機關盡快研擬醫師勞動條件的保障措施。我們先後在教育部、衛生署、衛生福利部的場子開會,面對醫界的大老、醫院的管理階層,試圖提出紮實完整的論述促進改革。有時候立場不同往往不能互相接納,因此會後我們進行檢討,也邀請工運前輩、勞動法教授為我們解惑。同時為了尋求更廣大的「民意基礎」,我們土法煉鋼,從對統計不甚在行,到完成「2012年醫師工作環境問卷調查結果完整報告」;我們在臺大醫學院舉辦為期兩天的「我可能不能醫你」工作坊,試著對在場關心議題的夥伴們提出社會學、法律味道的深度咀嚼;我們陸陸續續跑遍全臺灣各家醫學院以及學校外的演講場合,提供為聽眾量身打造的巡迴座談;近期,我們正開始「青年醫師勞動筆記」這項特別計畫,動員對議題有興趣的在學學弟妹,參加讀書會,日後對在醫院工作的學長姊進行訪問,收集出臺灣醫師勞動條件的質性資料,同時也培養接班人、凝聚共識。不管做些什麼,我們都很熱切地盼望,在思考和討論中慢慢讓自己的行動方案萌芽。

  在實習醫學生部分,我們仍在等待修法與新版「實習醫學生教學指引」的落實;在住院醫師部分,衛生署醫事處(現衛生福利部醫事司)石前處長崇良任內已研擬將定型化契約綁評鑑取代納入勞基法。亦即,由衛生署公布醫院與醫師應簽訂的定型化契約範本。細節可由勞資雙方微調,但基本的勞動保障精神,如每週工時、連續工作時數的上限等不可更動。若有更動或醫院違反該定型化契約,則以醫院評鑑繩之。醫院評鑑可決定一間醫院的等級,若從教學醫院降等為區域醫院,則給付、明年度招額都會受到影響。但是,醫院評鑑的作假長久以來遭人詬病,自己替自己打分數如何能有懲罰效果?再者,我們要怎麼想像,若某醫院在勞雇契約上債務不履行,照顧病友都來不及的醫師,必須在民事法庭上和自己的老闆打官司!因此,我們認為納入勞基法,讓勞工局等公權力,以勞動檢查的方式介入。若勞動條件迭不改善,則連續對醫院開罰以茲警戒。

  話雖如此,在解決醫界內部紛雜的聲音,得以納入勞基法之前,我們仍然同意定型化契約綁評鑑充作過渡手段。同意並非消極承受,而是積極地參與「住院醫師勞動權益指引」的制訂。在2013.03.19衛生福利部會議的討論中,以每週工作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八十八小時、連續工時例外狀況最長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每七日至少有二十四小時完整休息結案,由數家醫院先試排班表,評估可行性。同年九月,繼任的醫事司李司長偉強,對媒體表示該方案實行後,人力將短缺30~50%,正協商以增收醫學生、延長住院醫師訓練年限配套。

  誠然,臺灣醫療的問題,不能只從人力、工時等簡單的數學模型衡量。在長期的健保給付不公、工時過長、醫療糾紛日起的陰影下,醫師們漸往小科、醫美流動。臺灣的醫病比早已遠高於WHO每一千人至少一位醫師的標準,人力並不患寡,而患不均!我們除了期待政府展現智慧,看見並解決更根本的問題,也冀望藉由勞基法一役的契機,將彼此團結成更緊密的利益團體,團結去跨越資方製造的區隔(即不分住院醫師、主治醫師,受僱醫師一體納入勞基法)。而這個利益團體,就是工會。在白色巨塔裡,往往有「苦過去就沒事了」、「不過就是撐個幾年」等壓榨基層勞動力的說法,但是,關鍵不是他者如何看待,而是醫師要自己先認為自己是勞工。然後,下一步,我們要馬上團結合作、再組織,爭取我們應得的勞動權益。


圖一:醫勞小組分工模式


圖二:工安帽加冕儀式




延伸閱讀:
醫師勞動議題:工時Q&A

從特別權力關係到做自己的主人:臺大學生組工會!

從特別權力關係到做自己的主人:臺大學生組工會! 
◎張勝涵

  周旋於台北市勞動局、勞委會與臺大之間,在學術、法律與政治的邊緣地帶,奮鬥三年才得以在今年四月正式成立的臺大工會,旋即陷入臺大與勞委會的訴訟之中, 臺大試圖否定「兼任研究助理」、「研究計劃臨時工」、「教學助理」等三類研究生主要從事的助理工作,與校方之間存在雇傭關係,這場訴訟也將全台各校一併拉 入戰場,判決結果將會影響全台超過十萬名助理是否能獲得勞動權益保障。

  在這場訴訟中,臺大校方委任律師以「父母給小孩的零用金」這樣一個荒謬至極卻又無比親切的比喻,來回應「學生到底可不可以同時是勞工?」,這個研究生工作 如何在法律上定性的關鍵矛盾。這個說法或許只是臺大律師在十分鐘言詞辯論中瞬間的靈光一閃,但是卻十分貼切地傳達了臺大校方的家父長心態。


  其實,即便是臺大在過去這幾年的工會的論戰當中,曾經出現的看似最具法律合理性的論點,「助學金」作為「授益處分」乃是「附負擔之行政處分」(只是給研究 生的一些好處,同時要求研究生稍微做點事情,但這之間沒有對價關係,助學金不能算是薪水)然而,究其根本,從「授益處分」到「零用金」,臺大校方只是借用 不同的說法在重複戒嚴時期以來面對學生的各種反叛,校方始終硬凹到底的所謂「特別權力關係」,其實說穿了也就是「囝仔人有耳沒嘴」,不把學生當大人的家父長心態。

  因為不把學生當大人,所以薪水不必準時發;因為不把學生當大人,所以減薪不用先協商;因為不把學生當大人,所以「助學金」改叫「獎勵金」。同樣都是「參與 教學、服務及研究」,老師備受禮遇,「教學講座教授」、「服務特聘教授」、「學術研究成果傑出教師」頭銜獎勵一長串;學生卻只配承擔,「研究生依前項規定 參與教學、服務及研究,為其受領獎勵金之負擔;其受領之獎勵金,非其勞務報酬」(《國立臺灣大學研究生獎勵金實施辦法》第一條第二項),好像這一切「教 學、服務及研究」都不需要研究生日夜勞動、延遲畢業,就可以自行開花結果。

  當臺大工會要求正視助理工作的勞動本質,其實也正是在要求臺大正視自己的企業本質,臺大工會作為臺灣第一個以學生為主體、大學為事業單位的企業工會的運動 意義也就在此。「助理是學生也是勞動者」這個論斷意味著「臺大是大學也是公司」,這個觀點超越了既有大學定位的傳統理念之爭,在學術象牙塔與職業訓練所之 外,開展出一種全新的視角,並且這一次我們從現實的基礎出發。不管一所理想的大學應該要為了研究還是應用而存在,實際的情況是,當代的許多大學早已系統性 地將研究生鑲嵌進大學工廠的日常運轉,不必等到畢業,學生在就學過程的同時就已經開始作為勞動者的漫長人生。

  在這場學習與勞動能否並存的鬥爭當中,倘若真如臺大校方所說一切都是為了學習,沒有勞動身份的問題,那麼我們所真正學到的,也是在與臺大校方的對抗過程中,作為高等教育產業底層勞動者的我們,在明白自己身份與處境以後,自我組織起來成立工會,發動法律和政治的雙重鬥爭,從學生自治到產業民主,我們決定要走出自己的未成年狀態,開始學著做自己的主人。

  終於,11/7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駁回象徵研究生助理的勞動本質,又一次得到法律的肯認,或者至少,這一次臺大校方的挑戰沒有成功。雖然,臺大仍可能上訴,但我們既然已經長大,就會靠我們自己戰鬥到底!

2013年10月14日 星期一

工會論壇─投書

  身為校園勞動者的你,可能對於自己的勞動條件有什麼意見或是想要表達的,台大工會歡迎你投稿到工會通訊,對於學生勞動或是校園勞動制度的改革有任何想法,我們也歡迎你投書到通訊。

投書請寄到工會電子信箱(ntu.labor.union@gmail.com)或私訊至工會粉絲頁(http://www.facebook.com/ntu.laborunion)




總編輯
法律四     蔡維哲

文字編輯
人類四     徐苡庭
人類四     陳 瀅
社會碩一    廖明中
社會博一    林凱衡
電子所碩二   蔡宗翰
生醫電子所碩二 蘇為碩


美術編輯
人類四     林必修
臺文碩二    郭瑾燁

書評:《四海仗義:曾茂興的工運傳奇》

◎ 廖明中

四海仗義:曾茂興的工運傳奇
作者:何明修、洪菀蔆、黃俊豪
出版社:台灣勞工陣線
出版日期:2008

  2007年因肝癌末期離開人世間的曾茂興,其闖蕩工運二十年的事蹟恐怕並不為年輕世代所熟知。閱讀曾茂興的工運經歷時,時而激動,時而感傷。讀到曾茂興受到念建中的兒子鼓勵而決定罷工時,不禁莞爾;讀到黃琬珽為了「失業」的曾茂興四處奔波、標會、做直銷以養活一家人時,總是感慨萬千。所謂一個成功男人背後總有個默默支持的女人,恐怕不是對女性的讚美之詞,而是無悔青春的些許遺憾。

  在這個財團和政府沆瀣一氣的時刻,重讀曾茂興撼動人心的抗爭史、精心安排的抗爭過程、一夫當關萬夫莫敵的談判氣魄,定能給與當前受任何形式壓迫的勞動工作者一些對抗的勇氣、一些改造社會的熱情。

青年曾茂興

  誠如作者何明修所言,曾茂興的生命史不並只屬於這一個人,而更可以透過曾茂興組織勞工抗爭的行動、政治結盟或分裂的選擇,釐清1990年代迄今臺灣勞工運動的轉變軌跡和相關法律修訂的歷程。1941年出身的他,以國小第一名成績畢業,不靠補習就考上初中。後因看不慣學校教官辱罵女學生,痛扁教官之後慘遭退學。1956年退伍後,考上臺電,參與德基水庫的興建;1967年轉任榮工處,參與曾文水庫的興建。曾茂興長得一表人才,口才流利,工作認真又任職於國營企業,頗受平溪望族黃家的小女兒黃琬珽喜愛,兩人於1968年成婚後,育有兩子一女。平凡幸福的青年曾茂興,和眾多臺大學生一樣堪稱人生勝利組。但,這位人生勝利組的仁兄為什麼跑去搞工運,是馬克思主義荼毒了他嗎?還是某種神祕的階級意識突然萌生,而意無反顧的投身工運?

  國營企業基本上為國民黨所掌控,國營企業裡的國民黨員搞小團體、仗勢欺人、打壓異己的小動作。據何明修等人的資料整理,曾茂興正是因為看不慣這些人的作為,「不禮貌」地頂撞上司,因而被設計、丟了鐵飯碗。從1980起,曾茂興開始在桃園客運上班,一直到1988年因領導桃園客運司機發動大罷工而被解雇為止。桃客司機每日工時超過十小時、月休不超過兩天,底薪僅一、兩千元,資深司機的底薪也不超過五千元。司機必須靠各種加班(加班時薪僅二十元)與獎金,一個月才能有一萬八、一萬九的收入。

勞動三法:刀法、棍法、槍法

  二十年間協助近三十間工廠、科技公司的勞工發動抗爭,曾茂興早已體認到法律、政府皆是站在財團一方。政府放任資本家捲款潛逃、債留臺灣,並且協助資本家處處打壓工會的成長、容不得勞工們一點表達抗議的行動;當時郝柏村擔任行政院院長後,積極以司法手段、鎮暴警察打壓工運,甚至不惜祭出非常時期農礦工商管理條例讓曾茂興鋃鐺入獄。
1984年早通過的勞基法,也因政府的消極監督,資本家對於法律明文規範的勞工權益視若無睹。也因此,曾茂興覺得勞動三法:工會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團體協約法,還不若刀法、棍法、槍法來的可靠。

順法抗爭

  1988年,解嚴後首次爆發的桃客罷工潮將曾茂興推上歷史舞台,自此曾茂興將勞權火種散播臺灣四處,從南到北無役不與:只要有勞工抗爭,就有曾茂興高大的身影。聯福勞工臥軌、進輪勞工大鬧桃園國際機、耀元自救會攔截聯考考生等都是曾茂興協助策劃。唯有打亂日常生活的節奏,讓當權者與資本家感到痛苦與難受,事情才有轉機。曾茂興對於抗議的理解是,必須「擾亂」方才引起注意,但卻又不能「過度擾亂」否則引發公眾反感,於是順著法律、勞工應享有卻沒有的勞工權益進行抗爭,才能取得正當性。即便到今日,媒體依舊採用「其情可憫,但是方法錯誤」的方式報導抗爭。1990年代的勞工抗爭行動,整體而言是依照順法抗爭的基調進行。

  這兩年來發生的抗爭活動,如關廠工人臺鐵臥軌、抗議士林王家、苑裡反風車、大埔強拆,除了順法抗爭外也更進一步要求修正法律,如士林王家事件後內政部通過文林苑條款。筆者以為,順法抗爭固然是取得抗議合法性的基礎,但我們需更進一步挑戰法律、看穿中性法律字眼背後的不平等,不單只是順從而已。

體制化與政治結盟

  因為工運壯大各政黨無不極力拉攏勞工勢力,工會運動體制化,進入立法院、加入政黨的工運領袖比比皆是。2000國民親三黨的選舉廝殺中,宋楚瑜亦曾積極爭取曾茂興的支持;2003曾茂興並獲陳水扁榮聘為國策顧問。工會領袖除了有機會在政府體制發揮影響力、運用政府資源培養工會組織外,也因為開始走入體制而失去衝撞體制的能量。曾茂興也在不同的時間點、程度不一的參與自主工聯、台獨聯盟、新潮流、台灣勞工陣線、全國產業總工會等組織,並且因為工運而二度服監。即便這些夥伴各因統獨立場相異、工運路線辯論、乃至於人情嫌隙等原因而逐漸分道揚鑣。對講求義氣、人情的曾茂興而言,組織的分裂、戰友的不諒解往往比對抗資本家、政府還辛苦。

  何明修認為,「邁入壯年的工會組織面臨兩種危機,一種是為老先衰,拘泥於體制規則、喪失改造社會的動力;或者是只在言詞上逞兇鬥狠卻不願負起責任。「自主」的稱號流於孤芳自賞,美麗的言詞只是為了掩飾投機而無能的行動。」(p.15)

回首來時路

  人物傳記的書寫,時常讓我們陷入一種英雄史觀,並放大了曾茂興與我們之間的距離。其實,曾茂興並沒有與我們有所不同,這位人生勝利組的仁兄,好好的國營事業不做跑去搞工運的原因,絕不是閱讀了馬克思,更不是念了社會系,只是單純因為看不慣老闆欺負員工、仗義執言,決定挺身而出。而我們每個人不也都應當如此嗎?

  遊走於政黨、工會組織的曾茂興,依舊積極參與基層勞工的抗爭活動。始終草根的作法,是位於體制的夥伴們不應該忘記的。

電資工會介紹

◎林名哲秘書長

  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簡稱電資工會)是2011年由一群科技業勞工們發起組織的工會。那年二月初,一名宏達電工程師被發現陳屍在住家電腦前,疑似過勞死。這則新聞在PTT的科技業板(Tech_Job)引起廣泛討論,許多在科技業工作的板友們義憤填膺,更多人心有戚戚焉擔心自己就是下一位。有板友發問為何沒人籌組工程師工會,當時還是研究生的電資工會現任秘書長回文說,其實一直有人在呼籲籌組科技業工會,只是缺乏迴響。以此為契機,十幾位全台各地的科技業勞工們陸續站出來,共同討論如何籌組工會;同年的五一勞動節,電資工會正式成立。

  事後來看,電資工會在那年才成立不是巧合。科技業的勞動環境在過去十年經歷了幾個大變動:2008年分紅費用化之後,過往靠股票分紅成為千萬身價「科技新貴」的黃金年代一去不復返;2009年遭逢全球金融海嘯,台灣代工生產受制於外國訂單的不穩定體質原形畢露,當時一些「權宜性」的因應方案如無薪假和裁員,後來都成了科技業常態。今日進入科技業不再是鍍金的圓夢捷徑,而是一份雖然薪水略高,但工時超長、職涯高度不穩定的工作;這也促使身在其中的勞工們開始重視自己的勞動權益。另一個重要的制度變革則是2011年修正的工會法,開放籌組跨公司、跨區域的產業別工會,降低過去單一公司需要30名志願者的籌組門檻,也使得透過網路進行的組織方式成為可能。

  新的組織方式固然是新機會,也存在困難與限制。電資工會一開始透過網路尋找發起人,導致會員分散各地,同時集中在習慣使用網路的群體:20到30歲的工程師。會員身份的侷限使得電資工會現階段多半處理工程師面臨的勞動問題如責任制、工作超時,對科技業其他群體的接觸和發聲還有待加強。又因為會員分散,電資工會的運作模式很不同於企業工會,對於個別會員在公司的勞動條件暫時較少著墨,而更多著力於產業勞工集體的處境,以倡議為工會活動主軸。

  電資工會推動過的議題包括要求廢除勞動基準法第84-1條、無薪假通報系統、科學園區勞動檢查不公、縣市政府不公佈違反勞基法企業等等。藉由倡議,工會得以累積初步的公信力,會員逐漸成長到一百多人。也因為集中在處理議題,現在加入的會員多屬於「理念相挺」的鬆散集合。為突破這個限制,電資工會也試著挑選單一目標進行組織,例如今年針對宏達電不發績效獎金推動「準時上下班運動」,不過成果尚待時間考驗。

  在電資工會成立以前,科技業的工會組織率幾乎是零;而產業工會也是台灣新開放的工會組織架構。從這兩方面來說,電資工會的成立都是新的嘗試。從零開始固然極具挑戰,電資工會仍試著汲取國內外工會組織的經驗,在摸索中緩步成長。如果你已經或即將在科技業工作,認為工作,自己值得更好的勞動條件與工作環境,也願意為此付出一點力氣,歡迎加入電資工會。加入方式請參考http://www.tueeit.org.tw/home/union。要是你還無法決定要不要參加,可以到工會的粉絲專頁按讚,以便收到工會的最新活動訊息,請見https://www.facebook.com/TUEEIT。

勞資爭議制度介紹

◎ 蔡維哲

  承繼著前文介紹團體協商制度,本文擬介紹集體勞動三法中同樣重要的勞資爭議制度。勞資爭議制度簡而言之,就是勞資雙方吵架了該怎麼處理。而最新的勞資爭議處理法主要可以分成四種解決勞資雙方糾紛的方式。當然除了這四種之外,還有第五種就是雙方都可以尋求司法救濟,但司法救濟曠日耗時,因此特別設計了第三方調解、第三方仲裁與不當行為勞動裁決制度與爭議行為等四種紛爭解決機制。但進入司法程序中,為了避免雙方實力差距,也特別設有補助勞工訴訟費用及減收裁判費與減收擔保金的規定。

  在介紹四種制度之前,首先先說明權利事項與調整事項的差異,權利是指雙方當事人基於法令、團體協約、勞動契約之規定所為權利義務之爭議。而調整事項是指勞資雙方對於勞動條件主張繼續維持或變更之爭議。兩者的差異在於權利事項爭議不得罷工,而調整事項不得循司法途徑救濟。其原因在於權利事項都是白紙明文規定地所以若有爭議應該進入司法程序解決;而調整事項則是因為類似討價還價的過程故不宜透過司法程序來解決。這樣的分法仍存在爭議,但目前的規定是如此。

  首先是調解制度,與一般設立於鄉鎮公所的鄉紳的調解不同,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的調解制度特別賦予調解機關有「事實調查權」,使得調解不再是雞肋的存在,且類似團體協約制度,雙方都附有出席與誠實義務,而能因此實際的解決勞資衝突。若調解成立,且一方由工會提出的話,其效力更等同於團體協約,而若是個人提出效力則和契約一樣。因此調解不失為解決爭議的一個好方法。

  其次是勞資爭議仲裁制度,仲裁是雙方選定一公正人士或公正機關,由其決定雙方的是非。仲裁唯有在雙方皆有意願的情況下才會進行,其優點有速度快、費用低廉、維持秘密等優點。而其效力原則上與調解相同。

  接著則是不當勞動裁決機制,指的是資方有不當對待勞方之行為時,勞方可以申請不當勞動裁決,交由裁決委員會經過調查事實及開會討論來做出決定。勞才一般是由社會賢達人士與學者組成,而勞裁的決定,只要送往地方法院,在法官認為沒有違法的情況下,就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樣的效力,可見勞裁的重要性!而不當勞動裁決也同樣能避免行政訴訟與民事訴訟的曠日廢時。

  其中的不當勞動行為,舉例來說有「不利益待遇禁止」「不得以不任工會職務為雇用條件」、「勞資爭議期間不得解雇員工」,簡言之,不能因為勞工參與工會或參與爭議行為如罷工,就給予免職或減薪等諸多不利益的待遇。

  最後,勞資爭議處法還有規範「爭議行為」,最常見的爭議行為就是罷工,透過罷工不僅能引起社會注目,也能截斷資方的生財工具,因而能夠給資方帶來強大的壓力,但在過去爭議行為常引發種種民刑事責任,而勞資爭議處理法為了避免如此情況,便規定種種阻卻違法行為,縱使在一般情況下,某些行為已經違法了,但在罷工的時候,這些行為可能因此而合法。除了罷工之外,典型的爭議行為還有「設置糾察線」,也就是在資方的事業單位外進行遊行示威而呼籲消費者或社會大眾不和該公司交易。更進一步還可以封鎖廠房,使得其他想進入廠房工作的替代者無法進入廠房。而前述的「設置糾察線」,因為是依法所為,所以可以不必申請集會遊行法就能在事業單位外進行抗議!

  如同前文所指出的,團體協約雖有法律保障但依賴的仍然是實力原則,而爭議行為也是如此,因此必要的組織工作還是不可少,唯有大家團結,才能爭取自己的利益!

加入工會的心路歷程

◎蘇維碩

  我是在今年六月才加入工會的。五月中的時候,電機所學群的所學會會長、所代表們聯合起草了一份聲明反對研究生協會所提的獎勵金修正案,並向所上的同學們徵求連署,希望能集結起一股力量,在522獎勵金專案會議上表達電機所群的反對意見。當時我研究了兩造雙方的意見,覺得是一件必須持續關心的事情,便向本所所學會長表達自己的想法,後來也列席參與了研協、工會和電機所群代表的協調會以及522獎勵金專案會議。當時,為了能跟上這些會議的討論,我大致瀏覽了NTU版的相關討論串和工會部落格的文章。除了驚訝於台大工會在短時間內累積的論述內容和實質成果外,心中同時也激起一股想投入制度改善事務的熱情。

  對我而言,加入台大工會協助運作有兩層意義,一層是在學術工作上的,另一層則是整體社會的。就學術工作而言,研究生雖是學生,卻也實實在在的是研究工作中最底層、最不可或缺的基礎勞動力,然而目前研究生的勞動屬性,仍缺乏制度性的規範和保障。工會的成立和運作對我來說,正提供了我們討論這些問題的契機,也開拓了建構規範和保障的可能性;就社會層次而言,無論是從台灣勞工組工會的比例來看,或者是觀察如關廠工人案等社會事件,都可以發現我們整體的勞權條件和體質並不好。若大學內的工會能夠站穩腳步,多少能讓畢業生帶著一份對自身權益的理解進入職場,埋下整體勞動環境改善的種子。

  基於上述的經驗和想法,我決定加入台大工會,試著一點一滴地實踐心中的理想。雖然研究生生涯並不長,而那樣的想像太過遠大,但我相信,只要大家都能為了守護自己的權益出一點點力,再困難的事情,也不再無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