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8日 星期二

【台大工會針對7/28行政會議聲明】

【台大工會針對7/28行政會議聲明】(2015/07/28)

國立臺灣大學工會

在勞資會議(7/22)及今天召開的行政會議(7/28)後,兼任助理相關辦法即將上路。本工會呼籲台大校方應降低失業恐慌、完備兼任助理修法相關程序!

【解除獎勵金聘用限制】

在勞資會議上,台大校方承諾將解除系所獎勵金的30/70比例限制,亦會設計新的登錄系統,最慢下學期開始就可以同時擔任勞僱型的兼任研究助理與教學助 理。我們肯定校方的努力,但仍要求台大應最遲應於九月開學前解除勞僱型助理的限制,不讓學生助理的權益因為校方的行政成本而受害。

【應協助負擔系所成本】

台大校方一方面在經費上不提供各單位更多的協助,另一方面又向學生威脅將有失業與減薪的風險,最後又聲稱校方沒有多餘經費。但台大校務基金不僅每年都有投 報率6%的股票投資收入,還有至少10億元以上的業外收入[1],在在證明了台大校方有龐大資金可以支付兼任助理的人事成本。台大校方應擴大兼任助理人事 成本的負擔比例。

制度倉促上路情況下,校方應考量系所的資源調整壓力予以協助,例如由校方協助負擔未來至少一學期的人事成本。這樣的支持是有前例可循的,在2010年台大校方要縮減系所助學金時,在學生反彈之下,最終台大另外提撥經費填補缺口,將縮減案延遲至該學年的下學期。

【降低兼任助理工作恐慌】

我們認為校方應站出來,與工會和研究生協會一同協助系所與老師逐漸減少勞動與助學之間的模糊空間。在草案公告以後,我們收到了不少系所縮編助理的消息,且 縮編的程度超過了將兼任助理納為勞工後增加的成本。我們可以理解各單位對於勞僱與助學服務之間模糊地帶的恐慌,也希望這些模糊的空間可以盡量降低。自從台 大工會籌備成立以來,這五年我們都是主張工作歸工作、助學歸助學,當我們不斷努力試圖確認兼任助理的勞僱關係時,校方應該更積極介入並協助系所與單位確認 助學服務的範圍,並與工會和研究生協會溝通,讓不確定性可以盡量減少,也能進一步減少加保衝擊。

【完備修法會議程序】

最後,我們要再次強調,行政會議與勞資會議皆非兼任助理草案適當的程序,台大校方仍應透過如獎勵金專案會議、教務與校務會議等,方能有合法且完備的程序條 件。兼任助理草案可視為是台大校方單方面訂定影響勞工權益的工作規則,依照過往判決應獲得勞工的同意方可施行,在勞資會議上毫無兼任助理代表、列席的工會 代表也不斷表達反對意見的情況下,台大校方仍強硬宣稱共識決通過,迫使工會代表最終必須退席抗議。

從前年以來工會不斷與校方溝通要求開始制定兼任助理相關制度,但卻得不到校方的回應;如今教育部已經將各校草案的實施時間壓力延緩到九月開學前,校方更不應讓草案倉促上路,而是在更完備的程序與協商過程中,讓最直接受到影響的兼任助理能共同進行決策。

台灣大學工會

2015/07/28


[1]實際上,綜觀台大的財務報表,我們可以發現校方聲稱的「沒錢」是有問題的。台大的校務基金有投資股票獲利和業外收入,根據2014年11月中國時報 的報導,台大校務基金有能力提撥「18億」現金買股票投資,六年累計獲利率35.74%,每年投報率平均6%。另外,財務報表上也可以看到台大的現金流餘 絀幾乎都是正的,103年度的現金餘絀甚至高達16億元;此外,台大的校務基金中每年也都有10億元以上的業外收入。

2015年7月22日 星期三

【台大工會針對0722勞資會議聲明】

【台大工會針對0722勞資會議聲明】(2015/07/22)

國立臺灣大學工會

國立台灣大學將於本月22日召集勞資會議勞方與資方代表,就〈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要點(草案)〉(下簡稱草案)進行討論。依草案第24 條,該草案通過勞資會議與行政會議後即可施行。另外,會前台大人事室也有詢問工會是否願意列席勞資會議討論。台大工會針對此事聲明如下:

1. 草案之中仍有諸多問題,台大應立即撤回草案,重新與校內研究生共同擬定條文。本月6、8日台大校方召開的說明會上,台大工會、台大研究生協會與各系所學生、老師皆有表達眾多疑慮,但截至目前為止,台大仍沒有針對各項疑慮做出可信服的說明與修正,未來可預見將會發生更多業務上的困難與爭議。台大校方切莫一意孤行,造成校方、系所、老師、學生之間的對立與衝突。

另外,過往判決*中也指出,雇主如果單方面做出不利於勞工的工作規則變更,因為工作規則同勞動契約具有約束勞資雙方的能力,為了限制僱主不得濫用權限,並保障勞工的權益,因此僱主單方面做出對勞工不利的工作規則變更應獲得勞工的同意或經過法院的實質審查,才得以發揮效力,台大如今的作為更是違反了勞動法令。

2. 台大不應以勞資會議和行政會議等程序強行通過草案。台大勞資會議的勞方代表組成包括技工友、約用行政人員、專任助理等,行政會議則是行政單位的閉門會議, 在校內決策機制中層級較低,兩者皆缺乏兼任助理的參與。雖然台大口頭承諾會邀請台大工會、台大研究生協會等組織列席參加,但一方面列席毫無影響決策的能力,另一方面如果校方希望進行協商,就應該拿出協商的誠意,終止目前的程序、重新與各組織一同討論協商的議程並議定各項條文,否則就只是逼迫各組織幫忙背書而已。

台大工會與台大研究生協會過往與台大校方,透過獎勵金專案會議的方式討論獎勵金相關分配與規定,台大校內決策機制也有層級更高的教務會議與校務會議,更完善的程序不是沒有、只是校方刻意規避,台大校方應撤回草案、重新與研究生和兼任助理協商並制定更完備的程序,來擬定這一份將影響台大校內17000名研究 生的規定。

台大工會自從台大校方的草案提出以來,就不斷研究草案、蒐集學生意見、匯聚並提出各項質疑與反對的聲音,但即便短時間內我們蒐集到上百份對於草案的質疑、在說明會上也有超過半數出席者同意「撤回草案再議」的意見,台大校方仍決定一意孤行地推進程序。原本台大工會拒絕列席本次勞資會議,因為我們知道,誠信才是協商的基礎,沒有該有的撤回草案重新再議,這些徒具名義的邀請與協商說穿了只是鴻門宴;但在我們持續追蹤下,不少勞方代表都向我們反映,都將要開會了卻仍未被校方充分告知草案的資訊,有鑒於此我們最終決定還是列席會議,向各位勞方代表說明工會對於草案的反對立場與草案後續帶來的影響,努力不讓勞資會議完全成為校方的橡皮圖章。

我們也誠摯地建議勞資會議的代表們,不需要為校方有問題的制度背書、不需要為校方扛起後續問題的十字架,因為這些最直接受到影響的人都不在會議上、因為台大校方至今仍不願面對各種質疑的聲音,不同意、甚至只要低調地不表態,就足以為兼任助理與校園勞動的權益保衛帶來相當幫助。

* 參考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9年度勞上易字第49號

2015年7月9日 星期四

反對兼任助理草案強渡關山,退回草案,重新再議!

反對兼任助理草案強渡關山,退回草案,重新再議!(2015/07/09)

國立臺灣大學工會


本周7/6與7/8兩場學生兼任助理草案說明會,處處顯示臺大無意扛起學生助理的勞動責任:修法無法延期——教育部不准的;沒有違法問題——工會爭取勞動權才搞出來的[1]。彷彿作為第一學府的臺大萬不得已,修法受盡委屈。但臺大提出的〈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要點〉(草案)[2],不僅直接將 學生兼任助理分流為綁畢業條件、無勞動保障的學習性助理,及規定繁瑣的勞僱型助理;且學務長明知不完整調查所得的學生兼任助理工作需求及系所教學行政需求不小,卻仍擅自將獎勵金配置為30%勞僱與70%純獎勵!

匆促趕忙上路的草案,除了傷害學生兼任助理的勞動權益,也徒增學生、教授與系所之間的衝突!因此,我們在這裡要要求臺大校方退回修法草案,暫緩修法!切實了解各系所狀況後再議!

#反對學習勞動分流!莫為行政犧牲學生權益!

臺大工會主張,學習與工作本來就是一體兩面,不該因為有學習成分,就抹煞助理在校內的研究與教學勞動貢獻。本草案硬是將學習與勞動分開,一旦通過後,擔任教 學助理與研究助理就可能變成是必修學分、論文口試規定、實習要件或是畢業條件。同時學習型助理既不承諾有津貼,也無工時保障,目前已有部分系所將助教教學 任務綁在畢業條件或課程學分中,此一草案通過將擴大「以學習之名行勞動之實」的制度漏洞。

臺大表示基於行政困難,一人只能擔任一份勞僱型助理。這不僅違反目前研究生校內工作生態,也未必能降低投保成本或緩解定額進用的壓力。事實上單一學生雖在校內擔任多項職務工作,但雇主皆為台灣大學,只需加保一分勞健保即可,能減少投保人數,降低投保成本以及如校方主張的定額進用負擔。目前世新大學就已經克服這項問題,薪水於月末結算、處理各系所單位的雇主負擔,隔月15日核發。世新的案例,顯見行政困難並非無法克服。台灣大學不應因為行政成本考量,犧牲學生校內工作權益!

此外,校方限制獎勵金經費只能有30%作為勞僱型助理支出,明顯不符合許多系所的生態,勢將嚴重影響教學助理名額和教學服務。文學院、社科學院、法律學 院、生農學院等院諸多系所皆有反彈聲浪,尤其不少系所幾乎將獎勵金100%用在教學助理上,這些系所師生也反彈最烈。三天來,各方巨大反彈聲浪,皆可顯見此調整之不合實際。若為回歸勞動與獎助正常化——獎助歸獎助、勞動歸勞動——則應該縮編既有獎助金預算,並另為需要人力的系所提撥人事與業務等費用,支持教學需求。最後,調整獎勵金的各項措舉,在程序上也應該尊重 2012 年開始持續進行的獎勵金專案會議。既然該會議尚無結論,則校方不應單方面自行更改〈國立臺灣大學研究生獎勵金實施辦法〉。

#未通盤考量整體各方需求,嫁禍工會,其心可議

本次要點草案最荒謬者,為將此要點交由欠缺學生兼任助理代表之「勞資會議」及「行政會議」通過施行。校方一面舉辦說明會,一面業已發函準備召開 7/22(三)的勞資會議。此舉不僅排除利害實質相關的兼任助理與各系所的參與,也無視過去的獎勵金專案會議,更遑論本次草案涉及契約的權利義務變更,更 需契約雙方當事人同意。在座談會後到勞資會議的10個工作天中,與此草案息息相關的學生兼任助理們,還有什麼可以參與、變更草案的機會?

校方以工會主張為由強推本草案,更是其心可議!對於本草案與教育部的行政指導,工會向來都持反對立場,並反對勞動與學習分流的架構。今日學務長自欲強推 70%獎勵金專作非對價獎助,卻指稱為學生希望以及工會爭取雇傭關係所致,此舉不僅欠缺責任擔當,也未通盤考量教授、系所與學生各方需求。請校方捍衛大學 自主的底線!正視並真正解決校內面臨之各項問題!

綜上所述,臺灣大學工會在此明確要求:臺大校方應該立刻退回此案!就各系所 教學人力所需以及成本,重新調查、溝通協調。同時,校方且公開校內相關經費支出,以透明財源,找出最適切的辦法。校方莫再為節省人力成本而制定問題法案, 也不應將自身啟肇的各種問題轉嫁系所師生,刻意破壞師生信賴與嫁禍工會!

臺大工會呼籲所有校內學生與助理,與我們一起行動,繼續監督臺灣大學,莫讓此要點黑箱通過!

臺灣大學工會

2015/07/09

[1] 昨日(7/8)座談會上,學務長一句「我們之前認定都是學習,所以沒有違法的問題。是因為你們工會爭取這個福利,所以才有違法的問題。」正說明台大校方如何漠視學生兼任助理勞動權益。 
[2] 「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座談會」公告:http://www.personnel.ntu.edu.tw/
座談會相關檔案與連結如下。
A. 學校簡報相關檔案:http://www.personnel.ntu.edu.tw/adjunct_assistant.htm
B. 座談會現場紀錄
7/6(一) https://dispensableones.hackpad.com/7VTqSGiZHlG#:h=III.-????
7/8(三) https://ntulu.hackpad.com/gsqP9slVeFR
C. 台大工會
聲明:https://goo.gl/bIhSwq
懶人包:https://goo.gl/aMUasb

2015年7月3日 星期五

2015年,學習型助理,襲來!請大家一起在以下連結連署暫緩此案,對學校大聲說出你的不滿!

2015年,學習型助理,襲來!請大家一起在以下連結連署暫緩此案,對學校大聲說出你的不滿!(2015/07/03)


http://tinyurl.com/ntb7bzu


國立臺灣大學工會

---

【連署聲明】學生兼任助理修法且慢,還有獎勵金專案會議這關!

台灣大學新訂學生兼任助理的勞動草案,關乎所有兼任助理的權益,懇請大家一起來關注!

【兼任助理是指誰?】

兼任助理有很多形式,像是所辦給的「獎勵金」處理所上開設的課程、協助實驗室作業,或是總區的通識課程助教、以及老師接的國科會案子聘用的助理等等都是。

【勞動 vs. 學習?】

前幾週勞動部通過了一份「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http://goo.gl/gQEbkY),但同時教育部也在更早公告了「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http://goo.gl/iiQo3B), 台大校方擬定的草案即是依據教育部的原則,將擔任助理的這些工作,轉換成學習的名義,規避雇主應盡的責任。但其實,學習跟勞動在兼任助理上本來就是不必要 區分的,兩種狀況很可能同時存在互不衝突,有學習的性質不代表就不是勞動,更不用說,很多時候其實是假「學習」之名(阿這個對你好啦未來有幫助哦同學你去 做一下)來勞役助理做事。

【各系所學生助理工作內容差異大】

校方在學生兼任助理相關事務上,大動作邀集系所代表一起討論不是頭一遭。在44屆研協的獎勵金專案會議(102.04.22),校方也曾邀集全校各系所行 政助教列席,但沒有具體結論。之所以需要廣納各方意見,正是因為各系所學生助理工作內容差異很大,工作項目與發放規則不一;但這份草案將會大大影響研究生 們的教學助理、兼任研究助理與研究生獎勵金工作,影響這麼大的草案,卻沒有任何有關獎勵金專案會議的消息。獎勵金專案會議是從2012年以來,一直在處理 研究生獎勵金相關分配與規定的大型會議,在還沒結案的現在,明明有影響這麼大的草案正在交換意見,照理來說應該立刻準備召開獎勵金專案會議,校方卻沒有任 何時程安排,也沒有分流學生助理類型相近的院系先做院系溝通。

【草案通過會有什麼影響?】

台大在草案中硬是將學生兼任助理分為「勞僱型」與「學習型」。草案若通過,以後擔任教學助理與研究助理就會變成是必修學分、論文口試規定、實習要件或是畢 業條件,這等於假學習之名,行勞動之實。此外,當助理被迫以學習之名工作,更是沒有工時、工資與勞健保保障。校方一直以來的修法方式,只是以學習之名,掩 蓋學生付出勞動、協助老師教學的事實。在100219獎勵金專案會議尚未結案之際,以沒有兼任助理和學生代表的行政會議、教務會議修法通過「去勞動化」, 根本就是黑箱作業,校方沒有誠意與學生溝通。

【連署訴求:請台大先與院系誠意討論】

本人作為台灣大學學生兼任助理,在此願與台大研究生協會、台大工會及其他系所夥伴,共同發表聯合聲明:

一、請校方暫緩全校性的座談會。

二、即便召開座談會,校方應承諾不會在舉辦座談會後,即逕行依勞資會議與行政會議修改兼任學生助理法規。

三、按照去年獎勵金研商會議會議紀錄(103/02/24),校方應儘速召開獎勵金專案會議。且在學校師生共同確認兼任學生助理修法方向前,校方應承諾不得在未召開獎勵金專案會議並取得共識決議前,逕行開會修改兼任學生助理相關法規。

【台大工會聲明】 https://goo.gl/bIhSwq

【懶人包】助理必看!一分鐘讀懂台大「學習助理」惡法懶人包!https://goo.gl/aMUasb

希望大家能夠協助填寫下面這份表單,作為我們在說明會上反應的參考依據,謝謝。



發起團體:國立臺灣大學工會、國立臺灣大學研究生協會、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新聞所學生會、社會所學生會、土木所學生會、法律所學生會、社工所學生會、公衛院研究生學生會、人類學研究所碩博士班、校園文化資產詮釋課程助教團隊(發起團體陸續增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