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勞網)台大實驗室的工傷服務時間 (2015/06/01)
鄒宗晏(台灣大學工會秘書)
今年(2015)5月19日下午4時,台灣大學土木研究所實驗室,一位男研究生在進行混凝土加壓設備實驗時發生氣爆意外。男研究生被爆裂的碎玻璃割傷,造成頭、臉和胸部多處受傷,緊急送醫後幸無大礙。氣爆背後的原因,有待台大校方後續的調查報告出爐,然而藉由這起事件,或許能再次審視學校實驗場所中隱藏的風險。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在去年6月4日發布的統計資料中,也明載自1997年到2014年的17年間,全台灣大專院校實驗室所發生的已見報意外便達34起之多,其中台大便佔了五起。而由台大環安衛中心發布的災害統計資料,從2013年9月到2015年3月,包含最近這起氣爆事件,總計在實驗場所內便已發生十一起意外事件。對於這些頻繁出現的實驗室意外,台大環安衛委員會依據國內環保及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令,制定一系列管理辦法,並編輯環安衛手冊、錄製影片,積極地進行宣導和管理。其內容所涵蓋的範圍,包括人員教育訓練、實驗場所運作、各項危險物品管理、廢棄物清運、意外危難發生時的應變程序,幾乎已涵蓋一座實驗室從規劃到開始穩定運作,所可能遭遇的所有狀況。
然而細觀台大由2013年9月至今所發生的大小實驗室意外,內容從蓋上針蓋時不慎被針頭扎到、進行反應時因壓力過大以致玻璃容器爆炸,到清洗玻璃器皿時因溶劑混合所起的劇烈反應導致爆炸。實驗室中多樣化的操作,以及為應付快速變動的學術研究而不斷改良的儀器設備,讓學校的環安衛規定總需要在後苦苦追趕。此外,意外發生的原因及當下的狀況,經常不是現有規定、緊急應變程序所能處置的。諸如日本福島核電廠在地震和海嘯衝擊後,所遭遇的一連串技術系統失靈,到這起氣爆事件中,土木系教授在事後表示加壓實驗在理論上應無危險,即可見現有的安全知識與制度在面對許多未知意外時的有限。
或許隨著科學知識的發展,有機會在未來完全屏除所有可能在實驗場所發生的危害。但如果以現有的規定、人員訓練和安全知識,仍不足以百分之百確保研究生在進行實驗時的安全,則思考在危害發生後相應的救濟措施便有其必要。目前各大專院校對於在實驗室工作的研究生,僅承認其「學生」身分而投保學生保險與意外險,忽略其同時具有的「勞工」身分,然而當研究生遭受失明此類會造成終生不便的工傷時,學生保險和意外險並不足夠負擔受害人所需要的傷病醫療、後續職業訓練等補助費用。與之相較,勞工保險對於因工致傷、甚至殘疾的勞工,能提供包括醫療、傷病、失能、身障等補助,並且享有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其所能提供的保障遠大於學生保險及意外險。
以往學校皆以實驗室意外工傷者的學生身分,便宜行事地不將其納入勞工保險,讓這些工傷者無法得到完整的職災賠償與撫卹。近期伴隨勞動部正在研擬的《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研究生兼任助理和學校間的勞雇關係已逐漸浮上檯面;研究生同時所具有的「勞工」身分也開始被肯認。因此對於這起氣爆事件,除希望台大校方能盡快公布詳細的調查檢討報告之外,也期許台大能正視實驗場所中隱藏的風險,重新思考將實驗室中的各個研究生兼任助理納入勞保的可能性,如此才能確保研究生在實驗室中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