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31日 星期六

學生勞動者的沉重呼籲 曾翔

台大研究生助理於年初時向北市勞工局申請成立台大工會,遭勞工局以合資格人數不符遭到拒絕;後經勞委會訴願程序認為該處分違法而予以撤銷並要求重新處分,不料勞工局卻仍舊於上周作成新處分,仍將工會成立案予以駁回。
北市勞工局的論證依舊違反法律規定,且破洞百出。我們須再次強調,本次申請工會成立的是研究生助理,而不是單純的研究生(學生),一個人會同時具有好幾種身分,但是「在一個事件上只會有一個法律關係兩者的法律關係」。研究生助理有著學生身分,但同時也有勞工身分,兩者毫無衝突。
研究生作為「學生」是基於公法契約,但是研究生助理則完全不同,是基於私法契約所成立勞動關係,因此研究生助理據此成立工會,並要求《勞動法》保障,完全無法律衝突的情形。
勞工局與學校、教育部不斷地稱研究生助理是在學習,但是現實當中有太多太多的情形,研究生助理的工作根本只是做報帳、跑腿的雜事,與學習無關;何況學習本身就與勞動毫無衝突,工作本來就帶有學習成分,否則我們何來「熟能生巧」?又何必要學生實習?難道一般企業可主張勞工是在學習,所有薪資都是學習補助,因此勞工沒有法定勞動權嗎? 

校方剝削政府擺爛

這一兩年來,有關學生勞動者,舉凡實習生、建教合作生乃至大學校園當中的工讀生與研究生助理等,問題層出不窮;但政府各部會卻不斷踢皮球,教育部和校方稱這些人是學生不是勞動者,但明明就有勞動問題,教育部根本無力管轄,又不肯讓勞動主管機關介入,勞動主管機關也擺爛,縱容許多無良校方與資方對學生勞動者行剝削之實。

先前某大學科系要求實習生繳回饋金給系所,實際上就是人力仲介收受仲介費,而地方主管機關卻推說實習不是勞動,教育部竟說這種規定是大學自治範圍;在台大工會的爭議當中,校方與教育部亦不斷主張研究生助理的勞動問題是校方權限,學生無從參與,甚至聲稱幫學校和教授工作是實踐師生倫理,這種充滿過去威權時代的主張算哪門子的大學自治?大學自治是對抗當權者的權力黑手伸入學術,豈可作為大學內部法制真空的藉口!
我們嚴正呼籲各界重視學生勞動者的勞動權益!
作者現為台大工會法律顧問
全文刊登於2012/12/20 蘋果日報論壇與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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