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31日 星期六

面對青年貧窮化:台大工會的過去、未來與現在 曾翔

2013年4月1日,即便經過一整天忙碌的工作,我仍舊邁力奔回家中,只為確認台大工會的登記案是否已經通過。打開電腦,看著工會的臉書上堂堂正正地放著登記證明,心中的感動真的難以言喻。
台大工會踏出了真正的第一步!

回首:將近三年的成立之路

讓我們回顧台大工會一路走來。2010年兩次減薪事件中,台大校方的專斷獨行迫使研究生助理開始面對自身權益受損的現實;繼而,當年10月底由學權小組舉辦的那場重要的學權行動沙龍,學權小組、台大研協等數位夥伴與筆者針對如何爭取勞動權益進行熱烈的討論,其中政大法研所的張智程在討論中拋出「組工會」的概念,成為日後台大工會成立的重要起點。

自2010年底至2011年,台大研協為了瞭解校院內的勞動生態而進行了勞動調查,並於5月發表,調查報告指出了台大校園當中確實存在著高工時、低薪資的血汗勞動情形;2011年6月時,台大研協在校務會議中提案包含回復薪資額度、制定勞動基準等提案全部遭封殺,這次校務會議中,台大研協代表體認了學生在校務體系之中參議的極限,因而於會後發表聲明宣布籌組工會。
2011年下半年,歷經12次籌備會議,台大工會於2012年1月7日進行發起人大會,並送件至台北市勞工局進行登記,卻於同年5月16日遭北市府以發起人中兼任研究助理、研究計畫臨時工、教學助理不符合發起人資格為由,不同意工會登記;台大工會旋即提出訴願,勞委會於9月11日以北市府原處分仍有疑義為由裁定重為處分,但該訴願書中完全未對法律適格性做出任何闡述,實際上就是把皮球踢回北市府;北市府毫無意外地於11月6日重為之處分中駁回登記案,所具之理由竟是片面地以台大校方稱其無指揮之權,因而無從屬性。
此時台大工會採取了兩面作戰,一方面是繼續針對二度駁回的內容進行訴願,另一方面是尋找了30位先前北市府承認具備僱傭關係的專任研究助理以及工讀生作為發起人,於2013年1月另行成立與第一次送件不同的法人人格的台大工會,並於4月1日時正式獲得北市府登記許可。

未來展望:我們要成就甚麼?

本次正式取得合法地位固然值得喜悅,但是仍有許許多多的問題尚待處理,並未如想像中的樂觀。筆者以為,組工會不過是一種手段與取徑,過去優先順位完全在取得法定地位一個項目,如今工會正式成立取得了入場券,往後就得紮紮實實地正視組織運作、發展、以及各種議題,也勢必得重新排出議題的優先順序。
這時我們必須先重新問自己,為什麼我們要組這個工會?
我想答案顯而易見,是爭取在台大校園中各式各樣勞動者的勞動權,我們首要處理的是那些不被承認、沒有保障的勞動者,而在這次成立的處分中,兼任研究助理、研究計畫臨時工、教學助理,以及二次送件時新加入的助學金助理,依舊不被承認與台大之間具備僱傭關係。當初進行二次送件時便有心理準備北市府依舊會堅持立場,但是為了要迅速獲取合法地位,這或許是不得不採取的措施,而這些族群的法定地位與權益也將是工會正式成立之後的最核心議題。對此,除了繼續在法律戰上與相關機構進行爭訟,另一方面,對內與台大校方進行協商時,也無須畫地自限,亦可將這些族群劃入協商適用對象之中,雙管齊下爭取他們的權益。
而在助學金議題上,筆者本身較持保留態度,對於勞動規章的制定、薪資遲發及刪減問題,自然是工會可以著墨的部分,但是就各系所如何申報、名額配置甚或經費來源的問題,比較屬於學校內部體制,筆者傾向要稍微分離。一個很重要的重點,工會是作為與校方對等地位的法人,就助學金議題上,應該是先訂下勞動規章與薪資的基準,這是工會的底線與不可動搖的原則,而學校內部如何要申報配額那是後端的事情,我們可以清楚地感覺到目前誰為主誰為副並未分得清楚。
而團體協約的簽訂,更容筆者稍微潑個冷水(儘管筆者比誰都著急這件事),以工會目前的基礎不應該急於一時,站穩腳步比立刻協商重要得多。

現在:我們該做甚麼?


我們先討論目標是甚麼,才能回過頭來思考我們現在要做甚麼,我想最重要的是組織命脈的延續以及建立更有效率的運作與決策模式,它的迫切性更甚於搖旗吶喊勞動權益。工會正式成立之後就更有名義去招募會員擴充基層實力。然而怎麼招募、誰去招募這件組織的生死大事,絕對不應該再依照過去學生社團純粹人際網絡拉人的手法,而需要有更公開的平台與場合去運作,因此未來數個月勢必得認真地籌畫舉辦公開說明、活動、講座。更加現實地是,工會秘書處成員,包括筆者在內多半有外務在身,而前面所列舉那些活動顯然必須要有人專心投入,因此給薪的常務秘書與經費來源必須盡快列入考量,同時,過去常做的「援外」活動,可以繼續做,但是必須以不影響本務順利進行為前提。
以上種種都是筆者所能想到的問題,或許有些過於焦慮,但畢竟作為看著工會從無到有的一份子,筆者只希望這個組織能持續發展,成為台灣工運中重要的一股力量。
作者現為台大工會法律顧問
全文刊登於2013/4/4 立報教育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