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大公佈新任校長候選人名單,台大校長遴選進入最後階段。23日上午10點,台灣大學工會與紹興學程針對六位校長候選人提出數項訴求,並表示將在下星期的治校理念說明會(2/25.26.27)中公開提問以及遞交承諾書,期待各候選人能簽署承諾書,正面回應相關訴求。
就台大校園勞動者的權益問題,台大工會秘書長黃慈婉表示:在校擔任助理工作,換取報酬,就是勞動,但目前校方不僅意圖迴避助理工作的勞動本質,在相關工作權 益保障上亦付之闕如,例如:未明確規範工資工時之合理範圍、未承擔工作保險的投保責任,而僅以額度極低的學生平安保險或教師自行投保因應。此外,校園內在 所謂地「師生倫理」下,助理若權益受損欲申訴,往往受到極大壓力,目前台大又欠缺健全的助理勞資爭議申訴制度,造成專任助理沒有申訴管道、兼任人員有學生 身分者僅能選擇不利的學生申訴管道,無學生身分者則投訴無門。故工會向各校長候選人提出兩點訴求,第一、承諾保障兼任人員的最低工資及工時上限,並納入勞 健保。;第二、確實建立校內的勞動爭議申訴制度,以保障校園內各類勞動者的勞動權益。
就紹興社區居民居住權爭議,紹興學程 代表洪冬力則言:雖然在法令詮釋下,紹興居民是占用台大校地的違建戶,但思及台灣現行處理國有地的法令充滿矛盾而侵害《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保 障之居住權,擔任社會中傳遞與深化知識教育角色的台大,自應跳脫既有法律缺陷與體制侷限,積極開創符合人權的解決途徑,而非直接對居民提告侵占國有地。故 紹興學程要求各校長候選人承諾,在未來處理紹興社區議題時,能以現地安置為原則,秉持溝通的誠意與居住正義的決心、建立完善的處理程序、向政府反映法律之 不合時宜、並積極廣納居民共同參與協商決策、制定公開的監督課責機制,以共譜校地發展藍圖。
台大工會及紹興學程一致表示,台大既為國內頂尖大學,台大校長自應在前述問題上展現出台大作為社會良知的高度與作為,故期盼新任校長能在任內妥善面對校園勞動者的工作權益問題以及紹興社區居民居住權爭議,以真正符合台大追求卓越的精神。
就台大校園勞動者的權益問題,台大工會秘書長黃慈婉表示:在校擔任助理工作,換取報酬,就是勞動,但目前校方不僅意圖迴避助理工作的勞動本質,在相關工作權 益保障上亦付之闕如,例如:未明確規範工資工時之合理範圍、未承擔工作保險的投保責任,而僅以額度極低的學生平安保險或教師自行投保因應。此外,校園內在 所謂地「師生倫理」下,助理若權益受損欲申訴,往往受到極大壓力,目前台大又欠缺健全的助理勞資爭議申訴制度,造成專任助理沒有申訴管道、兼任人員有學生 身分者僅能選擇不利的學生申訴管道,無學生身分者則投訴無門。故工會向各校長候選人提出兩點訴求,第一、承諾保障兼任人員的最低工資及工時上限,並納入勞 健保。;第二、確實建立校內的勞動爭議申訴制度,以保障校園內各類勞動者的勞動權益。
就紹興社區居民居住權爭議,紹興學程 代表洪冬力則言:雖然在法令詮釋下,紹興居民是占用台大校地的違建戶,但思及台灣現行處理國有地的法令充滿矛盾而侵害《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保 障之居住權,擔任社會中傳遞與深化知識教育角色的台大,自應跳脫既有法律缺陷與體制侷限,積極開創符合人權的解決途徑,而非直接對居民提告侵占國有地。故 紹興學程要求各校長候選人承諾,在未來處理紹興社區議題時,能以現地安置為原則,秉持溝通的誠意與居住正義的決心、建立完善的處理程序、向政府反映法律之 不合時宜、並積極廣納居民共同參與協商決策、制定公開的監督課責機制,以共譜校地發展藍圖。
台大工會及紹興學程一致表示,台大既為國內頂尖大學,台大校長自應在前述問題上展現出台大作為社會良知的高度與作為,故期盼新任校長能在任內妥善面對校園勞動者的工作權益問題以及紹興社區居民居住權爭議,以真正符合台大追求卓越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