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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薪資明確化:要求校方公開實施助學金的相關資訊,不能遮遮掩掩;要求校方按照約定給付的薪資,不能片面調整。
貳、薪資準時發放:要求校方將助學金制度化,不能嘴巴說是月薪,結果卻四個月才發一次。
參、勞動權益要保障:要求校方承認支領助學金的工作是「工作」,要求校方保障「工作者」的基本,不能說是助學金,就無視研究生的勞動處境。
「……研究生擔任研究計畫工作及實驗室雜務過多,但研究計畫提供單位提供過少經費,或完全不給計畫助理聘任經費,因此所有雜務及研究工作均落在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生)身上,淪落為廉價勞工,耽誤畢業時程。……」以上四位研究生的意見,取自於研究生協會在2011年所完成的《勞動調查報告》。前兩則指計畫助理,後兩則指教學助理,儘管不同的院所存在著不同的情形,然而,我們可以發現:薪資過少、沒有薪資、薪資片面調整、工時太長、薪資與工時不成比例、時薪太低、校方忽略這些問題,都是真實發生在台大的「現況」。
「……以我為例,沒有編列人事費的國家計畫,實際上仍由學生執行,那我這樣爆肝到2 3點,是不是要算在工作時數? 一學期大部分的時間花在帶系上最重的實驗課,薪資卻與工作時間完全不合。研究生要是把在lab的時間算工時,那我每天待超過12小時早就爆表,……」
「……本所所提供之本國籍研究生助學金工作,其薪資極為微薄。以課堂助理為例,三學分的課每月助理酬勞僅為1350元……」
「……擔任以助學金為經費來源的助教,或是邁向頂尖大學計畫的教學助理,其薪資和工時不成比例早已是公認的事實。實際上一個認真負責的助教或教學助理,除了花時間在上習題課及準備習題課之外,還要花許多時間在開 office hour、回覆網頁上同學疑問、小考的命題及批改、期中、期末考批改、成績管理,以及其他和該門課有關的事務上。而這些瑣事卻常被校方忽略以致於認為目前的薪資是合理的。……」
(一)會員資格部分,採納熱心專業網友的建議,未來將採用概括式的方式認定。並且可能會採取排除特定身分,如公務員進用法規等,避免無法完全列舉所有能納入工會成員的問題。
(二)會費部分,入會費可用一日薪資計算,經常會費則可用級距表計算。(參照工會法28條)我們將會訂定簡單的級距表做為收費標準。
(三)會費部分,入會時若有兩個以上的工作,從中選一工作之一日薪資計算即可。也就是說,只要有一份符合資格的工作,入會會費即是支付該一項工作的一日薪資。而經常會費仍是依照月收入的0.5%進行收取。
會費試算:
假如我今年度接了兩份工作,A=3000/月,B=5000/月,我只需要選擇一份工作即可加入工會,選擇A工作作為入會資格,則入會會費為3000/30=100。之後無須再繳納入會會費,因此如果之後辭退A、B工作,接C工作,則無需繳交任何入會會費。經常會費:每個月繳交(3000+5000)*0.005=40
(1) 草擬的組織章程進度進不來的同學可以打以下手機:
(2) 國外研究助理工會資料收集
(3) 未來校外對各校、工會以及勞工局部份的聯絡與串連
(4) 開學前籌備組人員招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