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4日 星期一

工會論壇─投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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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編輯
法律四     蔡維哲

文字編輯
人類四     徐苡庭
人類四     陳 瀅
社會碩一    廖明中
社會博一    林凱衡
電子所碩二   蔡宗翰
生醫電子所碩二 蘇為碩


美術編輯
人類四     林必修
臺文碩二    郭瑾燁

書評:《四海仗義:曾茂興的工運傳奇》

◎ 廖明中

四海仗義:曾茂興的工運傳奇
作者:何明修、洪菀蔆、黃俊豪
出版社:台灣勞工陣線
出版日期:2008

  2007年因肝癌末期離開人世間的曾茂興,其闖蕩工運二十年的事蹟恐怕並不為年輕世代所熟知。閱讀曾茂興的工運經歷時,時而激動,時而感傷。讀到曾茂興受到念建中的兒子鼓勵而決定罷工時,不禁莞爾;讀到黃琬珽為了「失業」的曾茂興四處奔波、標會、做直銷以養活一家人時,總是感慨萬千。所謂一個成功男人背後總有個默默支持的女人,恐怕不是對女性的讚美之詞,而是無悔青春的些許遺憾。

  在這個財團和政府沆瀣一氣的時刻,重讀曾茂興撼動人心的抗爭史、精心安排的抗爭過程、一夫當關萬夫莫敵的談判氣魄,定能給與當前受任何形式壓迫的勞動工作者一些對抗的勇氣、一些改造社會的熱情。

青年曾茂興

  誠如作者何明修所言,曾茂興的生命史不並只屬於這一個人,而更可以透過曾茂興組織勞工抗爭的行動、政治結盟或分裂的選擇,釐清1990年代迄今臺灣勞工運動的轉變軌跡和相關法律修訂的歷程。1941年出身的他,以國小第一名成績畢業,不靠補習就考上初中。後因看不慣學校教官辱罵女學生,痛扁教官之後慘遭退學。1956年退伍後,考上臺電,參與德基水庫的興建;1967年轉任榮工處,參與曾文水庫的興建。曾茂興長得一表人才,口才流利,工作認真又任職於國營企業,頗受平溪望族黃家的小女兒黃琬珽喜愛,兩人於1968年成婚後,育有兩子一女。平凡幸福的青年曾茂興,和眾多臺大學生一樣堪稱人生勝利組。但,這位人生勝利組的仁兄為什麼跑去搞工運,是馬克思主義荼毒了他嗎?還是某種神祕的階級意識突然萌生,而意無反顧的投身工運?

  國營企業基本上為國民黨所掌控,國營企業裡的國民黨員搞小團體、仗勢欺人、打壓異己的小動作。據何明修等人的資料整理,曾茂興正是因為看不慣這些人的作為,「不禮貌」地頂撞上司,因而被設計、丟了鐵飯碗。從1980起,曾茂興開始在桃園客運上班,一直到1988年因領導桃園客運司機發動大罷工而被解雇為止。桃客司機每日工時超過十小時、月休不超過兩天,底薪僅一、兩千元,資深司機的底薪也不超過五千元。司機必須靠各種加班(加班時薪僅二十元)與獎金,一個月才能有一萬八、一萬九的收入。

勞動三法:刀法、棍法、槍法

  二十年間協助近三十間工廠、科技公司的勞工發動抗爭,曾茂興早已體認到法律、政府皆是站在財團一方。政府放任資本家捲款潛逃、債留臺灣,並且協助資本家處處打壓工會的成長、容不得勞工們一點表達抗議的行動;當時郝柏村擔任行政院院長後,積極以司法手段、鎮暴警察打壓工運,甚至不惜祭出非常時期農礦工商管理條例讓曾茂興鋃鐺入獄。
1984年早通過的勞基法,也因政府的消極監督,資本家對於法律明文規範的勞工權益視若無睹。也因此,曾茂興覺得勞動三法:工會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團體協約法,還不若刀法、棍法、槍法來的可靠。

順法抗爭

  1988年,解嚴後首次爆發的桃客罷工潮將曾茂興推上歷史舞台,自此曾茂興將勞權火種散播臺灣四處,從南到北無役不與:只要有勞工抗爭,就有曾茂興高大的身影。聯福勞工臥軌、進輪勞工大鬧桃園國際機、耀元自救會攔截聯考考生等都是曾茂興協助策劃。唯有打亂日常生活的節奏,讓當權者與資本家感到痛苦與難受,事情才有轉機。曾茂興對於抗議的理解是,必須「擾亂」方才引起注意,但卻又不能「過度擾亂」否則引發公眾反感,於是順著法律、勞工應享有卻沒有的勞工權益進行抗爭,才能取得正當性。即便到今日,媒體依舊採用「其情可憫,但是方法錯誤」的方式報導抗爭。1990年代的勞工抗爭行動,整體而言是依照順法抗爭的基調進行。

  這兩年來發生的抗爭活動,如關廠工人臺鐵臥軌、抗議士林王家、苑裡反風車、大埔強拆,除了順法抗爭外也更進一步要求修正法律,如士林王家事件後內政部通過文林苑條款。筆者以為,順法抗爭固然是取得抗議合法性的基礎,但我們需更進一步挑戰法律、看穿中性法律字眼背後的不平等,不單只是順從而已。

體制化與政治結盟

  因為工運壯大各政黨無不極力拉攏勞工勢力,工會運動體制化,進入立法院、加入政黨的工運領袖比比皆是。2000國民親三黨的選舉廝殺中,宋楚瑜亦曾積極爭取曾茂興的支持;2003曾茂興並獲陳水扁榮聘為國策顧問。工會領袖除了有機會在政府體制發揮影響力、運用政府資源培養工會組織外,也因為開始走入體制而失去衝撞體制的能量。曾茂興也在不同的時間點、程度不一的參與自主工聯、台獨聯盟、新潮流、台灣勞工陣線、全國產業總工會等組織,並且因為工運而二度服監。即便這些夥伴各因統獨立場相異、工運路線辯論、乃至於人情嫌隙等原因而逐漸分道揚鑣。對講求義氣、人情的曾茂興而言,組織的分裂、戰友的不諒解往往比對抗資本家、政府還辛苦。

  何明修認為,「邁入壯年的工會組織面臨兩種危機,一種是為老先衰,拘泥於體制規則、喪失改造社會的動力;或者是只在言詞上逞兇鬥狠卻不願負起責任。「自主」的稱號流於孤芳自賞,美麗的言詞只是為了掩飾投機而無能的行動。」(p.15)

回首來時路

  人物傳記的書寫,時常讓我們陷入一種英雄史觀,並放大了曾茂興與我們之間的距離。其實,曾茂興並沒有與我們有所不同,這位人生勝利組的仁兄,好好的國營事業不做跑去搞工運的原因,絕不是閱讀了馬克思,更不是念了社會系,只是單純因為看不慣老闆欺負員工、仗義執言,決定挺身而出。而我們每個人不也都應當如此嗎?

  遊走於政黨、工會組織的曾茂興,依舊積極參與基層勞工的抗爭活動。始終草根的作法,是位於體制的夥伴們不應該忘記的。

電資工會介紹

◎林名哲秘書長

  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簡稱電資工會)是2011年由一群科技業勞工們發起組織的工會。那年二月初,一名宏達電工程師被發現陳屍在住家電腦前,疑似過勞死。這則新聞在PTT的科技業板(Tech_Job)引起廣泛討論,許多在科技業工作的板友們義憤填膺,更多人心有戚戚焉擔心自己就是下一位。有板友發問為何沒人籌組工程師工會,當時還是研究生的電資工會現任秘書長回文說,其實一直有人在呼籲籌組科技業工會,只是缺乏迴響。以此為契機,十幾位全台各地的科技業勞工們陸續站出來,共同討論如何籌組工會;同年的五一勞動節,電資工會正式成立。

  事後來看,電資工會在那年才成立不是巧合。科技業的勞動環境在過去十年經歷了幾個大變動:2008年分紅費用化之後,過往靠股票分紅成為千萬身價「科技新貴」的黃金年代一去不復返;2009年遭逢全球金融海嘯,台灣代工生產受制於外國訂單的不穩定體質原形畢露,當時一些「權宜性」的因應方案如無薪假和裁員,後來都成了科技業常態。今日進入科技業不再是鍍金的圓夢捷徑,而是一份雖然薪水略高,但工時超長、職涯高度不穩定的工作;這也促使身在其中的勞工們開始重視自己的勞動權益。另一個重要的制度變革則是2011年修正的工會法,開放籌組跨公司、跨區域的產業別工會,降低過去單一公司需要30名志願者的籌組門檻,也使得透過網路進行的組織方式成為可能。

  新的組織方式固然是新機會,也存在困難與限制。電資工會一開始透過網路尋找發起人,導致會員分散各地,同時集中在習慣使用網路的群體:20到30歲的工程師。會員身份的侷限使得電資工會現階段多半處理工程師面臨的勞動問題如責任制、工作超時,對科技業其他群體的接觸和發聲還有待加強。又因為會員分散,電資工會的運作模式很不同於企業工會,對於個別會員在公司的勞動條件暫時較少著墨,而更多著力於產業勞工集體的處境,以倡議為工會活動主軸。

  電資工會推動過的議題包括要求廢除勞動基準法第84-1條、無薪假通報系統、科學園區勞動檢查不公、縣市政府不公佈違反勞基法企業等等。藉由倡議,工會得以累積初步的公信力,會員逐漸成長到一百多人。也因為集中在處理議題,現在加入的會員多屬於「理念相挺」的鬆散集合。為突破這個限制,電資工會也試著挑選單一目標進行組織,例如今年針對宏達電不發績效獎金推動「準時上下班運動」,不過成果尚待時間考驗。

  在電資工會成立以前,科技業的工會組織率幾乎是零;而產業工會也是台灣新開放的工會組織架構。從這兩方面來說,電資工會的成立都是新的嘗試。從零開始固然極具挑戰,電資工會仍試著汲取國內外工會組織的經驗,在摸索中緩步成長。如果你已經或即將在科技業工作,認為工作,自己值得更好的勞動條件與工作環境,也願意為此付出一點力氣,歡迎加入電資工會。加入方式請參考http://www.tueeit.org.tw/home/union。要是你還無法決定要不要參加,可以到工會的粉絲專頁按讚,以便收到工會的最新活動訊息,請見https://www.facebook.com/TUEEIT。

勞資爭議制度介紹

◎ 蔡維哲

  承繼著前文介紹團體協商制度,本文擬介紹集體勞動三法中同樣重要的勞資爭議制度。勞資爭議制度簡而言之,就是勞資雙方吵架了該怎麼處理。而最新的勞資爭議處理法主要可以分成四種解決勞資雙方糾紛的方式。當然除了這四種之外,還有第五種就是雙方都可以尋求司法救濟,但司法救濟曠日耗時,因此特別設計了第三方調解、第三方仲裁與不當行為勞動裁決制度與爭議行為等四種紛爭解決機制。但進入司法程序中,為了避免雙方實力差距,也特別設有補助勞工訴訟費用及減收裁判費與減收擔保金的規定。

  在介紹四種制度之前,首先先說明權利事項與調整事項的差異,權利是指雙方當事人基於法令、團體協約、勞動契約之規定所為權利義務之爭議。而調整事項是指勞資雙方對於勞動條件主張繼續維持或變更之爭議。兩者的差異在於權利事項爭議不得罷工,而調整事項不得循司法途徑救濟。其原因在於權利事項都是白紙明文規定地所以若有爭議應該進入司法程序解決;而調整事項則是因為類似討價還價的過程故不宜透過司法程序來解決。這樣的分法仍存在爭議,但目前的規定是如此。

  首先是調解制度,與一般設立於鄉鎮公所的鄉紳的調解不同,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的調解制度特別賦予調解機關有「事實調查權」,使得調解不再是雞肋的存在,且類似團體協約制度,雙方都附有出席與誠實義務,而能因此實際的解決勞資衝突。若調解成立,且一方由工會提出的話,其效力更等同於團體協約,而若是個人提出效力則和契約一樣。因此調解不失為解決爭議的一個好方法。

  其次是勞資爭議仲裁制度,仲裁是雙方選定一公正人士或公正機關,由其決定雙方的是非。仲裁唯有在雙方皆有意願的情況下才會進行,其優點有速度快、費用低廉、維持秘密等優點。而其效力原則上與調解相同。

  接著則是不當勞動裁決機制,指的是資方有不當對待勞方之行為時,勞方可以申請不當勞動裁決,交由裁決委員會經過調查事實及開會討論來做出決定。勞才一般是由社會賢達人士與學者組成,而勞裁的決定,只要送往地方法院,在法官認為沒有違法的情況下,就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樣的效力,可見勞裁的重要性!而不當勞動裁決也同樣能避免行政訴訟與民事訴訟的曠日廢時。

  其中的不當勞動行為,舉例來說有「不利益待遇禁止」「不得以不任工會職務為雇用條件」、「勞資爭議期間不得解雇員工」,簡言之,不能因為勞工參與工會或參與爭議行為如罷工,就給予免職或減薪等諸多不利益的待遇。

  最後,勞資爭議處法還有規範「爭議行為」,最常見的爭議行為就是罷工,透過罷工不僅能引起社會注目,也能截斷資方的生財工具,因而能夠給資方帶來強大的壓力,但在過去爭議行為常引發種種民刑事責任,而勞資爭議處理法為了避免如此情況,便規定種種阻卻違法行為,縱使在一般情況下,某些行為已經違法了,但在罷工的時候,這些行為可能因此而合法。除了罷工之外,典型的爭議行為還有「設置糾察線」,也就是在資方的事業單位外進行遊行示威而呼籲消費者或社會大眾不和該公司交易。更進一步還可以封鎖廠房,使得其他想進入廠房工作的替代者無法進入廠房。而前述的「設置糾察線」,因為是依法所為,所以可以不必申請集會遊行法就能在事業單位外進行抗議!

  如同前文所指出的,團體協約雖有法律保障但依賴的仍然是實力原則,而爭議行為也是如此,因此必要的組織工作還是不可少,唯有大家團結,才能爭取自己的利益!

加入工會的心路歷程

◎蘇維碩

  我是在今年六月才加入工會的。五月中的時候,電機所學群的所學會會長、所代表們聯合起草了一份聲明反對研究生協會所提的獎勵金修正案,並向所上的同學們徵求連署,希望能集結起一股力量,在522獎勵金專案會議上表達電機所群的反對意見。當時我研究了兩造雙方的意見,覺得是一件必須持續關心的事情,便向本所所學會長表達自己的想法,後來也列席參與了研協、工會和電機所群代表的協調會以及522獎勵金專案會議。當時,為了能跟上這些會議的討論,我大致瀏覽了NTU版的相關討論串和工會部落格的文章。除了驚訝於台大工會在短時間內累積的論述內容和實質成果外,心中同時也激起一股想投入制度改善事務的熱情。

  對我而言,加入台大工會協助運作有兩層意義,一層是在學術工作上的,另一層則是整體社會的。就學術工作而言,研究生雖是學生,卻也實實在在的是研究工作中最底層、最不可或缺的基礎勞動力,然而目前研究生的勞動屬性,仍缺乏制度性的規範和保障。工會的成立和運作對我來說,正提供了我們討論這些問題的契機,也開拓了建構規範和保障的可能性;就社會層次而言,無論是從台灣勞工組工會的比例來看,或者是觀察如關廠工人案等社會事件,都可以發現我們整體的勞權條件和體質並不好。若大學內的工會能夠站穩腳步,多少能讓畢業生帶著一份對自身權益的理解進入職場,埋下整體勞動環境改善的種子。

  基於上述的經驗和想法,我決定加入台大工會,試著一點一滴地實踐心中的理想。雖然研究生生涯並不長,而那樣的想像太過遠大,但我相信,只要大家都能為了守護自己的權益出一點點力,再困難的事情,也不再無法解決。

電資學院同學訪問

◎蔡宗翰

  因為教授想在外面創業的緣故,所以我們實驗室除了做自己的研究之外,還要幫忙創業的事情,像是寫網頁、寫APP、管理與蒐集資料等等,不只研究進度備受拖延,也往往要做到三更半夜才能回去休息。


  雖然與教授有口頭約定額外的薪資,但因為沒有任何工作契約,往往錢發下來額度不固定,經常遲發,像之前就有拖延兩個多月的情況,讓依靠這筆錢當作生活費的我十分窘迫,詢問教授都只說會處理,甚至用已有國科會兼任助理補助為由當作搪塞,況且因為經費來源不明,也不知道向誰求助;除此之外,因為經費分配都經由教授決定,之前也有被威脅扣薪水的情形發生。


  這些創業的事情往往與研究、教學不甚相關,卻佔據了大多數研究的時間,薪資來源不確定,額度不固定,也經常遲發,但想跟教授拒絕也不知道如何開口,大概只能咬緊牙關撐過碩士班吧。

前言

◎蔡維哲

  各位研究生、助理、與工讀生朋友們好,從開學至今也經過一個月了,在工作與學業上是否還順利呢?在工作繁忙之餘不妨來看看工會通訊!在第十七工會通訊中,我們首先訪問了電資學院研究生的勞動情況,並發現許多不合理之處。接著我們訪問了工會的重要幹部,為碩,分享他加入工會的機緣與心理歷程。

  延續過去對團體協約勞動制度法規的介紹,本期則介紹勞資爭議制度。此外,臺大工會也打算與其他組織串連,特別向電資工會邀稿,讓大家在進入職場前能對職場有更多的了解。最後第十七期新增一書評的欄位,首先介紹的便是著名的工運前輩曾茂興。若各位也有對什麼議題有看法,也歡迎投稿至工會通訊!